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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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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2022-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华讯退 公告编号:2022-079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2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截至2022年6月15日公司股票将交易14个交易日,剩余1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3日10时至2022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讯科技”)所持有的公司125,695,802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上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本次拍卖结果为流拍。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拍卖依据的案件案号为(2021)粤03执8648号,公司曾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华讯科技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执86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华讯科技、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强制拍卖、变卖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持有的公司125,695,80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清偿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2022年6月14日上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网上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本次拍卖流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公司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华讯退 公告编号:2022-080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准许公司债权人撤回上诉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2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截至2022年6月15日公司股票将交易14个交易日,剩余1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被申请重整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收到债权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沐阳”)送达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广州沐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2020)粤03破申97号《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021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0)粤03破申97号《决定书》,根据《决定书》,深圳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4)。

2021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0)粤03破申97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债权人广州沐阳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裁定不予受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

202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广州沐阳针对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提起上诉,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

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广州沐阳寄送的《告知函》,其经慎重考虑,决定撤回针对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提起的上诉,其已于2022年1月20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了《撤回上诉申请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2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破终13号《应诉通知书》:“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因与你(你公司/单位)申请破产重整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0日作出的(2020)粤03破申97号民事判决/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已经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本院。经审查,本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2022年2月2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广州沐阳发来的《告知函》,其已于2022年2月25日重新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了《撤回上诉申请书》,申请撤回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司破产重整裁定提起的上诉。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债权人重新申请撤回上诉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本次进展

2022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破终1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华讯退 公告编号:2022-08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2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

3、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2022年6月15日公司股票将交易14个交易日,剩余1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退市板块后可能无法转让。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48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退

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5月26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于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进行挂牌转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公司拟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担任推荐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主办券商暨持续督导券商,委托长城国瑞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股份在中登深圳分公司退出登记,股份确权,股份在中登北京分公司登记和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等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拟聘请退市板块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截至目前,公司与长城国瑞正在办理《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等的签署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

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退市板块后可能无法转让。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