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32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价格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9.29元/股调整为6.41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10.64元/股调整为7.34元/股;
● 回购数量调整:
限制性股票的当前总量由3,222,721股调整为4,672,946股;
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7,353股调整为1,533,163股;
首次授予回购数量由874,020 股调整为1,267,339股;
预留授予回购数量由183,333 股调整为265,824股。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1年3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6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9、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鉴于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29元/股调整为6.41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4元/股调整为7.34元/股;
限制性股票的总量由3,222,721股调整为4,672,946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7,353 股调整为1,533,163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由874,020 股调整为1,267,339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数量由183,333 股调整为265,824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调整方法如下: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P=P0/(1+n)=9.29/(1+0.45)=6.41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P=P0/(1+n)=10.64/(1+0.45)=7.34元/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事项,调整方法如下: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式计算的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Q=Q0×(1+n)=3,222,721×(1+0.45)=4,672,945股;
根据公式计算的拟回购注销的数量调整为:
Q=Q0×(1+n)=1,057,353×(1+0.45)=1,533,162股;
根据公式计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调整为:
Q=Q0×(1+n)=874,020×(1+0.45)=1,267,329股;
根据公式计算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数量调整为:
Q=Q0×(1+n)=183,333 ×(1+0.45)=265,833股。
因存在零碎股处理,现将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672,945股调整为实际登记数量4,672,946股;将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33,162股调整为实际登记数量1,533,163股;将首次授予回购数量由1,267,329股调整为1,267,339股;预留授予回购数量由265,833股调整为265,824股。
综上,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29元/股调整为6.4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4元/股调整为7.34元/股;
限制性股票的总量由3,222,721股调整为4,672,946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7,353 股调整为1,533,163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由874,020 股调整为1,267,339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数量由183,333 股调整为265,824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0,074,791.15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调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阅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33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了调整,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7,353 股调整为1,533,163股。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2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对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44,714股,公司总股本由298,951,327股变更为298,806,6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057,353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公司总股本298,806,6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共计转增134,462,975股,公司总股本由298,806,613股变更为433,269,58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33,269,588股。
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了调整,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7,353 股调整为1,533,163股。
综上,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8,951,327股变更为431,736,42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8,951,327元变更为431,736,425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3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2年6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金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鉴于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29元/股调整为6.41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4元/股调整为7.34元/股;
限制性股票的当前总量由3,222,721股调整为4,672,946股,其中,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7,353 股调整为1,533,163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由874,020 股调整为1,267,339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数量由183,333 股调整为265,824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35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2年6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36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生态圈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6月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携带上述相应材料在2022年6月29日下午17:00前办理现场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相应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需在2022年6月29日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圣美
联系电话:021-59705888-8393 传真:021-60739358
电子信箱:dmb@cuano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