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2-02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6月14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9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1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463,168,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61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8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59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万股。
除上述事项以外,本次申请授予登记的相关情况与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方案内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事项情况相符。
综上,本激励计划实际的预留部分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4月29日。
2、实际授予数量:129万股。
3、实际授予人数:59人。
4、授予价格:13.45元/股。
5、股票来源: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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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处理。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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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内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行解除限售,该等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处理。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157号),截至2022年5月29日,公司已收到59名激励对象申购资金17,350,5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1,2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6,060,500.00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29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29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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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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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相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157号)。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2-02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曙光数创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 曙光数创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曙光数创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数创”)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符合转板上市的条件,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北交所”)(详见公司公告:2022-016)。
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监管局”)下发《关于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京证监发[2022]306号),曙光数创在辅导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北京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曙光数创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曙光数创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