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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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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2-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募集,并于2022年6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65号文注册。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以及上交所有关基金发售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发售。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中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本基金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发售方式包括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代销机构(以下简称“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发售。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的“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公众发售通过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战略配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实施。

2、询价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规定的规则,剔除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3、基金管理人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9.586元/份。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不低于认购价格,且未超过询价区间上限的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基金认购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请按认购价格在2022年6月21日(T日,即本基金发售首日)至2022年6月22日(L日,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日)进行网下认购和缴款,网下认购具体时间为募集期每日的9:00-15:00,认购资金缴款于2022年6月22日(L日)15: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公众投资者可按认购价格在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2日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4、战略配售: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75亿份,占发售份额数量的7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将于2022年6月22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安排: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情况(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十)认购费用”。

7、基金管理人将在网下及公众发售结束后,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五)回拨机制”。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参与认购者,以及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认购费用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基金管理人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售规定,并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有基金份额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10、有关本公告及本次发售的相关问题由基金管理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由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募集,已于2022年6月2日获证监许可〔2022〕1165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上交所同意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铁建REIT”,扩位简称为“国金中国铁建REIT”,基金代码为“50800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售的询价、网下认购及公众认购。

本基金是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40年。本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结算。

2、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00亿份。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75亿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5%,最终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与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的差额(如有)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网下初始发售份额为0.875亿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公众初始发售份额为0.375亿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30%。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合计份额为本次发售总份额扣除最终战略配售份额,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公众发售份额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基金发售的询价工作已于2022年6月15日完成。基金管理人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9.586元/份。

4、本基金募集期为2022年6月21日(T日)至2022年6月22日(L日),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在募集期结束日的截止时间之前参与网下认购与缴款,公众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

(1)网下发售

本基金基金简称为“国金中国铁建高速REIT”,场内简称为“铁建REIT”,扩位简称为“国金中国铁建REIT”,认购代码为“508008”。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发售。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售。

在参与网下发售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REITs询价及认购系统”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认购记录,认购记录中认购价格为9.586元/份,认购份额数量为询价时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同时认购份额数量对应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基金管理人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如认购份额与有效拟认购份额不一致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配售对象认购份额进行处置。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REITs询价及认购系统”向基金管理人提交认购申请,参与基金份额的网下发售,且应当在募集期结束日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基金管理人完成认购资金的缴纳,并通过登记机构登记份额。

基金管理人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公众投资者认购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或场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

场内认购是指通过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登记机构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投资人的场内证券账户下。

场外认购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销售网点认购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场外基金账户下。

场外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本基金认购的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

场内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对于场内认购的数量限制,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面向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前述情形的,将拒绝网下投资者参与的公众发售认购申请,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证券业协会;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基金管理人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关联账户是指与配售对象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账户。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不受上述限制。

5、本次发售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售情况”。

6、本基金募集期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2年6月22日止,投资者应在募集期结束日的截止时间之前全额缴款(含认购费)。如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发生比例配售,则遵循全程比例配售原则。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6月10日及2022年6月17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基金管理人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募说明书》中“重要提示”、“重要风险提示”和“风险揭示”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的各项风险因素。

11、本基金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售的其他事宜,将在规定媒介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2、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速公路类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份额,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的经营权利,在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同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与主要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且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本基金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基金资产价值波动风险、基金净值变化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整体构架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等机构履职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风险、对外借款风险、关联交易和利息冲突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发售失败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经济周期风险、信用风险等;以及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安全管理风险、其他交通方式可替代性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车流量波动风险、新冠疫情风险、《特许经营权协议》违约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处置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评估偏差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车流量预测偏差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及预测偏差风险、经营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经济合同纠纷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政策调整风险、用地和固定资产投资手续方面风险、利益冲突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上涨导致XIRR为0甚至亏损的风险、重大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状况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风险;以及本项目可能面临的扩能改造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决议通过扩能改造事项导致本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项目公司未中标扩能改造项目导致本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项目扩能改造的融资借款失败风险、扩能改造建设期间车流量降低风险、扩能改造建设总投资额超概预算风险、扩能改造建设完毕后车流量不达预期风险、项目扩能改造后收费期限的不确定性风险、项目扩能改造后收费标准的不确定性风险、项目扩能改造后征税方式变更的不确定性风险、项目扩能改造所涉及的政策变化及监管审核等相关风险。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基金的投资。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了解详情。

目 录

释义 11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12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13

三、战略配售情况 23

四、网下发售 26

五、公众投资者认购 29

六、中止发售情况 41

七、发售费用 41

八、相关参与主体的联系方式 41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6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售的询价期间为2022年6月15日9:00-15:00。截至本次发售询价日截止日2022年6月15日15:00,基金管理人通过“REITs询价及认购系统”共收到5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3个配售对象的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9.133元/份-10.516元/份,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329,750.00万份。配售对象的名单和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基金管理人核查,有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0个配售对象未按《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有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0个配售对象拟认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核查材料中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5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5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9.133元/份-10.516元/份,拟认购数量总和为289,050.00万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33.03倍。

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二)认购价格的确定

经统计,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9.960元/份,加权平均数为10.095元/份。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9.586元/份。该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认购价格不低于基金份额认购价格(9.586元/份),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询价中,有7家投资者管理的19个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低于本次基金认购价格,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本次询价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5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06个,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271,530.00万份,具体报价信息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按照本次认购价格参与网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基金管理人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全称: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金中国铁建高速REIT

场内简称:铁建REIT

扩位简称:国金中国铁建REIT

基金代码:508008

2、基金类型: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4、基金存续期限:40年

5、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间接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最终取得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利。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运营管理,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争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品牌价值和运营收益水平,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及长期可持续的收益分配增长。

(二)发售规模和发售结构

本次发售,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3.75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5%。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3.55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1%;其他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0.20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4%。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875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17.5%,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70%。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375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5%,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3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三)认购价格

基金管理人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发售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9.586元/份。

(四)募集资金规模

按认购价格9.586元/份和5.00亿份的发售份额数量计算,若本次发售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7.93亿元(不含认购费用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售中,战略投资者将在2022年6月22日17:00前完成缴款,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确认战略配售份额是否向网下回拨。网下发售于2022年6月22日15:00截止,公众发售于2022年6月22日截止。认购结束后,将根据公众和网下认购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及公众发售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如有),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售;

2、公众投资者认购份额不足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公众投资者部分向网下发售部分进行回拨;

3、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较高的,网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的70%。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2年6月23日(预计)发布公告,披露本基金回拨机制及回拨情况。

(六)限售期安排

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情况(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上交所的交易。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中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战略配售,战略配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合理确定,持有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七)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本次发售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如无特殊说明,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售,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售日程。

(九)认购方式

1、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需根据事先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认购。

2、网下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需通过“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参与网下发售。

3、公众投资者

公众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认购。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开户

(1)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开户程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交所场内证券账户。己开立上交所场内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尚未开立上交所场内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有关开设上交所场内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遵循各开户网点具体规定。

(2)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开户程序

1)直销机构业务办理程序

①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②开户程序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本基金认购的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

个人公众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开立场外基金账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B:本人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C: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个人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D:如需要开通传真交易方式还需签订《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E: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上述 B: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柜台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个人专业投资者办理直销业务所需资料详询直销柜台。

机构公众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开立场外基金账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的机构印鉴卡。

F: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G: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H: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

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I: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J: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K: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L: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M:填妥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N: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公司)及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O:上交所场内证券账户。

注:上述 H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款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机构专业投资者办理直销业务所需资料详询直销柜台。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的资料需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其他销售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十)认购费用

1、本基金的公众投资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公众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使用费率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2、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对于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认购费用为0。

4、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交易费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5、认购份额/金额的计算

(1)战略投资者和网下发售认购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网下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认购采取“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0

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2)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场内和场外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公众投资者认购采取“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方法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剩余金额返还投资者。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以最终确认的认购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资者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最终确认份额以注册登记结果为准。

(十一)以认购价格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及预期收益测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9.586元/份,发售规模为5.00亿份,据此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为4,793,000,000.00元。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本基金2022年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为8.05%(年化),2023年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为8.67%。此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指按认购价格9.586元/份和5.00亿份的发售份额数量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是在预测的假设前提与限制条件下编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并非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或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避免因参与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十二)各类投资者配售原则及方式

1、战略投资者配售

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缴款后,其认购的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将全额获配。

2、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l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如果网下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认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3、公众投资者配售

若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超过公众发售总量,公众投资者的配售将遵循全程比例确认的原则。

确定配售比例:配售比例=公众发售总量×认购价格/全部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金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金额×配售比例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认购费用=该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按照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确定对应认购费用。

当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适用固定费用时,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价格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采用截位方法取整保留到整数位,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取整后认购费用=(该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取整分配份额×认购价格)×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按照(该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取整分配份额×认购价格)的金额确定对应认购费用。

当(该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取整分配份额×认购价格)适用固定费用时,取整后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该公众投资者的实际认购费用为认购费用和取整后认购费用的孰低值。

该公众投资者的实际确认金额=最终获配份额×认购价格+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确认金额与认购金额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1、选择标准

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应当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战略配售,前述主体以外的符合《发售指引》规定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战略配售。

参与战略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本基金长期投资价值,本基金按照如下标准选择战略投资者:

(1)与原始权益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长期限、高分红类资产的证券投资基金或其他资管产品;

(4)具有丰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验的基础设施投资机构、政府专项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原始权益人及其相关子公司;

(6)为原始权益人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7)其他机构投资者。

参与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满足《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本次发售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投资者资质、市场情况等确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各战略投资者已与基金管理人分别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战略投资者名单及认购数量见“(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表格。

(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数量为3.75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5%。其中,原始权益人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投”)认购数量为2.55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51%;原始权益人重庆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认购数量为1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20%;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0.20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4%。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战略投资者的名单和认购数量如下表所示。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注: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

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为100%。本次发售中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3.55亿份,占本基金首次募集总份额的比例为71%。

(四)认购款项的缴纳

1、战略投资者将通过基金管理人参与认购,认购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2日9:30-17:00。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认购本基金。如选择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则在份额限售期届满后,需将所持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方可进行交易。

战略投资者已与基金管理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将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缴款金额=认购份额×基金发行价格。具体认购金额的计算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中“(十)认购费用”。

2、所有战略投资者需根据《战略配售协议》的规定,在募集期结束日的截止时间之前全额缴纳认购款。

3、缴款流程:

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结束日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6158000000071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3066

4、如战略投资者有多缴款项,基金管理人将于2022年6月27日(预计)将多缴款项退回。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战略投资者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注意事项

(1)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日的截止时间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或提交认购申请表上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四、网下发售

(一)参与对象

网下投资者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

本次网下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9.586元/份,且同时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条件的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45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06个,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271,530.00万份。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按照本基金份额认购价格参与网下认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二)网下认购

1、网下投资者需通过询价时所使用的账户认购本基金。

2、网下认购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T日)至2022年6月22日(L日)的9:00-15:0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参与网下发售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认购记录,认购记录中认购价格为9.586元/份,认购份额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认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认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认购记录为准。

3、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购时,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为其网下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

4、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认购数量。

5、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应当使用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15:00,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此外,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提交认购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等属于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前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认定为无效并予以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交所及证券业协会。

7、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面向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前述情形的,将拒绝网下投资者参与的公众发售认购申请,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证券业协会;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基金管理人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三)网下初步配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网下初始发售份额为0.875亿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70%。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2年6月27日(预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披露本次配售结果。

(五)认购款项的缴付

1、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敬请投资者留意。

2、缴款流程:网下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结束日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6158000000071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3066

3、注意事项

(1)本基金募集期结束日的截止时间之前,若网下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则网下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国金铁建REIT”及上交所场内证券账户号码。例如,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国金铁建REITB123456789”,证券账户号码和基金名称之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划款。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3)网下投资者应当使用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认购的需使用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

五、公众投资者认购

(一)参与对象

公众投资者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众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认购程序

1、场内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2年6月21日(T日)起至2022年6月22日(L日)9:30-11:30和13:00-15:00。

(2)认购手续

1)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应使用上交所场内证券账户。已开立场内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尚未开立场内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有关开设场内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2)投资者应在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的认购流程、需提交的文件等应遵循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场内证券经营机构的相关规定。

2、直销机构场外认购业务办理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办理认购业务的流程如下: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表(普通投资者)》。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上。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7:00 之前未到基金管理人银行直销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柜台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以下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010798000530069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不接受现金缴纳认购款。

〈2〉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3〉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简称或基金代码及开户时预留有效证件号码(基金简称:国金中国铁建高速REIT;基金代码:508008),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账。

〈4〉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5〉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基金管理人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银行直销账户的。

〈5〉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6〉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2)个人专业投资者办理直销认购业务所需资料详询直销柜台。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表(普通投资者)》并加盖预留印鉴;

C: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上。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7:00之前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柜台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以下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010798000530069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不接受现金缴纳认购款。

〈2〉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3〉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简称或基金代码及开户时预留有效证件号码(基金简称:国金中国铁建高速REIT;基金代码:508008),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账。

〈4〉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5〉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基金管理人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结束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银行直销账户的。

〈5〉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6〉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4)机构专业投资者办理直销认购业务所需资料详询直销柜台。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的资料需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销售机构

1、本基金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上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以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2、场外直销机构

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法定代表人:邰海波

电话:010-88005819

传真:010-88005816

联系人:肖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站:www.gfund.com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3、其他场外代销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扬

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https://bank.pingan.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陈瑀琦

电话:028-86692603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赵如意

电话:0532-85725062

网址:sd.citics.com

客服电话:95548

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21-60812919

传真:021-60819988

邮箱:liangmeina@citicsf.com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0)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95385; 400-660-9839

网址:www.grzq.com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余洁

1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梁丽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吴谊刚(代行)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1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95021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0、11、12和14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新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丁晗

电话:010-61840600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四)禁止参与公众认购的投资者

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面向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前述情形的,将拒绝网下投资者参与的公众发售认购申请,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证券业协会;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基金管理人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五)其他

1、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其他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的,应当持有上交所场内证券账户;参与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场外基金账户。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应先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

2、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施全程比例配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

3、公众投资者认购期间,公众投资者认购需向指定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若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投资者原账户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4、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六、中止发售情况

当出现以下任意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中止发售措施:

1、网下询价阶段,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拟认购数量合计低于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

2、出现对基金发售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决定中止发售。

如发生中止发售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中止发售原因、恢复发售安排等事宜。中止发售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履行备案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将择机重新启动发售。

七、发售费用

全部投资者(包括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应全额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具体安排请见“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十)认购费用”。本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如募集失败,上市相关费用不得从投资者认购款项支付。

八、相关参与主体的联系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邰海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联系人:客户服务组

电话:010-88005819

(二)计划管理人

公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1楼

联系人:陆莹

电话:021-60935936

(三)基金托管人

公司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联系人:张燕

电话:0755-83199084

(四)财务顾问机构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俞强、邱适、魏晓雪、徐洪晓

电话:010-6083-7509、3216

(五)销售机构

本次公众发售的场内及场外销售机构信息请见“五、公众投资者认购(二)销售机构”。

(六)注册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856

(七)律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南塔23-31层

联系人:魏轶东

电话:010-595722882

(八)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机构

公司名称: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7层A

联系人:张杰

电话:13911718469

(九)会计师事务所

1、对本基金涉及的财务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计或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联系人:史啸

电话:021-61418888

2、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 马剑英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7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