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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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东方证券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2022-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东方证券将自2022年06月17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06月17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东方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东方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东方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东方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东方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东方证券客服电话:95503

东方证券网址:www.dfzq.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7日

关于调整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

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和

定投金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2年6月17日起,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投限额安排由“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投本基金不超过100万元(申购和定投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调整为“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投本基金不超过10万元(申购和定投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对于不符合上述限额要求的申购和定投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拒绝或予以部分确认。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和定投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17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和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以及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规模控制方案的公告》,相关规则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告规定的相关事宜,包括各销售机构的销售对象、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等,并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前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3)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投限额安排后续如有调整,请以本基金管理人最新公告为准。

(4)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1)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2)若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5)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