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2-1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6月17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4人,代表股份1,527,594,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84%。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517,837,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7.4846%;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756,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33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9,757,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338%。(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监事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2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68,99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2,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53%;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6%;弃权68,99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1%。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1.公司2021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拟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的总股本224,916.1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1年度不送股。2.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503,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反对90,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6,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7%;反对90,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3%;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2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68,99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2,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53%;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6%;弃权68,99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1%。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2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68,99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2,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53%;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6%;弃权68,99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1%。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2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68,99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2,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53%;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6%;弃权68,99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71%。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98,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61,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24%;反对95,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向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加配股募集资金委托贷款金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8,767,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2%;反对8,826,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78%;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44%;反对8,8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65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度预算》全文。
(八)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乔宏伟、王彦、向东、陈彪、彭建强、张祖欣。本提案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以1,527,430,2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893%,选举乔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593,2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04%。
以1,527,455,8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09%,选举王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18,8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28%。
以1,527,455,8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09%,选举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18,8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28%。
以1,527,455,8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09%,选举陈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18,8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28%。
以1,527,455,8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09%,选举彭建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18,8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28%。
以1,527,455,8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09%,选举张祖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18,8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28%。
孙波先生、刘南安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孙波先生、刘南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对孙波先生、刘南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简历附后。此次换届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九)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李若山、黄胜蓝、李伟东。本提案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以1,527,463,7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1%,选举李若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26,7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37%。
以1,527,463,7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15%,选举黄胜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26,7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37%。
以1,527,489,3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31%,选举李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52,3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1%。
宋萍萍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宋萍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对宋萍萍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十)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提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为:吴福良、朱长贵。本提案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以1,527,489,34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931%,选举吴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652,31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1%。
以1,527,174,472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9725%,选举朱长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9,337,44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89%。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按有关规定选举王倩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赖宣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仍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赖宣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对赖宣尧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何谦、张森林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简 历
乔宏伟,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1993年4月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系任教;1993年4月-2000年2月历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主办、副经理;2000年2月-2003年5月任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5月-2012年1月历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规划建设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2年1月-2017年3月历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乔宏伟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王彦,男,硕士,工程师。1993年7月-1997年5月历任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集装箱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5月-2015年3月历任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5年3月-2016年12月任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彦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向东,男,在职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和法律职业等专业资格。2013年4月-2017年1月担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7年1月-2021年6月担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1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2017.07至今兼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向东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陈彪,男,大学本科,企业法律顾问。1994年7月-1995年1月为沙头角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职工;1995年1月-1995年8月为深圳金海轻纺有限公司职工;1995年8月-2016年6月历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业务副主办、办公室副主管、三期工程办公室合同及项目主管、港建办副主任、产权法律室主任、产权法律与合同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6月-2018年3月兼任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8月至今兼任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兼任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彪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彭建强,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2004年5月历任深圳市住宅局计财处工作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04年5月-2006年3月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计财处副处长;2006年3月-2010年11月任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12月-2014年9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9月-2017年3月任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年3月-2019年5月任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彭建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张祖欣,男,大学本科,会计师。2002年7月-2015年1月历任深圳水务集团会计、业务经理;2015年1月-2016年8月任深圳水务集团发展部副部长;2016年8月-2021年1月历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副主任)、主任;2020年5月-2021年8月任深圳市盐田港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部长;2021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部长、深圳市盐田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
张祖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祖欣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资本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李若山,男,博士研究生,教授。1989年7月-1997年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李若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黄胜蓝,男,研究生学历。1975年-1980年在湖北襄阳南漳4504厂任教师;1982年-1988年历任中国银行长沙分行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经济师;1988年-1997年任中信集团香港嘉华银行,嘉华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若干附属公司董事长;1997年-2002年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2年-2004年任中国光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2011年任香港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014年任上海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黄胜蓝先生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黄胜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李伟东,男,法学博士,律师。1992年9月-1994年1月为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4年2月-1997年4月为江苏省经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3年11月至今任海派律师事务所(深圳、香港)主任。目前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平潭综合试验区海峡两岸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陆金所(纽交所上市)独立董事,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伟东先生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李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吴福良,男,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6年6月-1988年4月任中南工业大学资源开发系教师;1988年4月-1990年9月任深圳东信石业有限公司总助;1990年9月-1994年8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港口工程部项目负责人;1994年8月-1996年3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部副经理;1996年3月-2000年2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0年2月-2001年2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副经理;2001年2月-2003年11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三期工程部经理;2003年11月-2010年11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港口工程部经理(2000年1月-2005年6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1月-2012年6月任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2015年9月任深圳市盐田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9月-2018年5月任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福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福良先生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朱长贵,男,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07月-1995年01月于石油大学任教;1995年01月-1998年02月任深圳市东鹏运输公司工程部助理工程师;1998年03月-2007年01月任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07年1月-2011年11月任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副经理、高级经理;2011年11月-2012年12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工程审计主管;2012年12月-2013年7月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与风险控制部工程审计主管;2013年7月-2014年8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工程审计主管;2014年8月-2017年2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高级经理;2017年2月-2019年5月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副部长;2019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部长;2020年10月12日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朱长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长贵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风险控制与审计部部长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王倩,女,本科学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2007年5月-2018年4月历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主管;2018年4月-2018年8月在本公司党群工作部(企业文化部)主持工作;201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企业文化部)部长。
王倩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5,032股,王倩女士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2-2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下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因公委托独立董事李伟东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决议。
选举乔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为:
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乔宏伟,委员:张祖欣、李若山、黄胜蓝、李伟东;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若山,委员:王 彦、向 东、黄胜蓝、李伟东;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胜蓝,委员:乔宏伟、彭建强、李若山、李伟东;
投资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伟东,委员:陈 彪、彭建强、李若山、黄胜蓝。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2-2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下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相关文件已于2022年6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股东监事吴福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吴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