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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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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22-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4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人网络”)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堇翊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12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中堇翊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堇翊源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堇翊源于2020年12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4,687,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堇翊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35,906,717股减少至101,218,996股,持公司股份比例由6.71%减少至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中堇翊源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中堇翊源于公司2015年资产重组时所获公司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中堇翊源名下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中堇翊源于2016年2月15日作出业绩承诺: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177.07万元、120,302.86万元和150,317.64万元,若巨人网络在业绩补偿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净利润承诺数的,则中堇翊源与其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应共同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股份补偿不能满足各交易对方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的,剩余部分由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情况

1、中堇翊源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堇翊源由持股5%以上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中堇翊源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少巨人网络股份的可能。若以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中堇翊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