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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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2022-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35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勇强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李勇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李勇强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一、李勇强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勇强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李勇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李勇强先生自2018年加入公司,于离职前担任公司PDBG事业群非硅基技术顾问。

(二)专利情况

李勇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参与公司研发的专利技术,李勇强先生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主要内容

根据李勇强先生劳动合同和保密及工作成果归属协议相关条款,李勇强先生同意就公司向其披露的关于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尽到最严格的保密,并同意在征得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前,不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的任何人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为了与公司相竞争或出于履行其对公司的职责以外的任何目的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勇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3,700股将作废,公司未发现李勇强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的情形。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勇强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李勇强先生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653人、697人、822人及866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8.29%、7.70%、9.14%及9.05%,研发人员数量呈增长趋势。同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20人、17人、14人及13人。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李勇强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公司与李勇强先生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及工作成果归属协议,审阅其中相关条款及承诺事项;

2、取得并审阅了公司已授权、已申请专利清单并核对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等文件;

3、取得并审阅公司员工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与公司管理层就李勇强先生离职的交接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访谈;

5、了解公司针对李勇强先生离职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李勇强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李勇强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2、李勇强先生已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及工作成果归属协议,李勇强先生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勇强先生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33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选举陈小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小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选举陈小军先生、窦健先生、杨旸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小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2)选举夏正曙先生、李巍巍先生、张志高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委员,夏正曙先生为主任委员;

(3)选举陈小军先生、张志高先生、杨旸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志高先生为主任委员;

(4)选举杨旸先生、张志高先生、夏正曙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旸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选举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李虹先生为公司总裁;

(2)聘任马卫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聘任姚东晗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段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5)聘任李舸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6)聘任吴国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吴国屹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国屹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 85893998

传真号码:0510- 85872470

电子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14号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聘任邓加兴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邓加兴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邓加兴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 85893998

传真号码:0510- 85872470

电子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14号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李虹先生个人简历

李虹先生,博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技术研究院院长、润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虹先生在半导体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近30年的丰富产业经验,是公司多项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的推动者,荣获“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创新企业家”、“重庆市2019-2020年度富民兴渝贡献奖”等多项荣誉称号,同时,兼任中国集成电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招商顾问,重庆大学特聘客座教授。

李虹先生于2009年加入公司,曾先后担任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首席运营官等职务。李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9,700股,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卫清先生个人简历

马卫清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南京大学半导体专业学士,拥有高级工程师资格。1987年至2001年,历任中国华晶分立器件总厂二分厂产品主管、副厂长、分立器件总厂总工程师、厂长;2001年至2008年,历任华润华晶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公司副总裁、集成电路事业群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无锡华润芯功率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卫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8,600股,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东晗女士个人简历

姚东晗女士,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工程师资格。1994年至2001年,历任北京古桥电器公司科员、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部长;2002年至2011年,历任华润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2011年至2017年,历任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及人力资源总监、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姚东晗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8,600股,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段军先生个人简历

段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曾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研究院副院长、量子计算机研究中心主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商BG Marketing营销总监;上海傲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朗讯移动事业集团首席技术官;通广北电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等职;2021年6月,任公司副总裁。段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3,200股,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舸先生个人简历

李舸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法律专业、英国华威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1991年至1996年,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科员;1996年至2000年,历任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商务处副领事、领事;2000年至2007年,任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主任科员、副处长;2007年至2010年,任美国文森艾尔斯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高级顾问;2010年至2021年,历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专业总监、法律合规部副总监/副总经理等职;2021年8月,任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李舸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3,200股,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国屹先生个人简历

吴国屹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博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会计硕士,荷兰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2000年至2003年,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咨询员;2003年至2004年,任上海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至2006年,任埃森哲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战略发展部资深经理、助理总监、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6,500股,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加兴先生个人简历

邓加兴先生,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秘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5年至2016年,任江苏蓝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至2020年,历任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邓加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300股,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2-034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718元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27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20,091,86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6,791,781.72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华润集团(微电子)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18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18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46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3) 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46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462元。

(5) 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718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 85893998

电子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