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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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高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其中梁青先生、高建民先生、刘二飞先生、柳习科先生、朱星文先生因公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中吴东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涂东阳先生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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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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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3、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4、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5、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含内控审计)及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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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6、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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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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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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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志伟、王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高清先生担任大会主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其中梁青先生、高建民先生、刘二飞先生、柳习科先生、朱星文先生因公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中吴东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涂东阳先生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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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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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3、议案名称:《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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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4、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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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5、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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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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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7、议案名称:《关于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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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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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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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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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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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已获得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志伟、王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