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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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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2022-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6证券简称:安记食品公告编号:2022-029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8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收函后,公司就监管函中所提问题进行逐项分析与落实,现将相关问题及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监管函问题一

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在建工程1.3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0.50%,其中,永春厂区建设、香菇提取设备生产线和上海厂区建设项目期末余额合计1.15亿元,2019年至2021年工程进度分别为7.23%、9.41%和0.31%,进度缓慢。请公司:(1)逐项列示在建工程的所在地、目前投入明细、采购工程物资的金额和数量、支付各项劳务费用的金额等;(2)结合有关项目建设的具体时间规划,实际工程进度、预计完工时间,说明2019年以来在建工程持续挂账未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原因,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分为两部份,一是子公司上海安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记)在建厂房和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安记在建项目”);二是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味安)在建厂房及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永春味安在建项目”)。目前在建工程的情况如下:

(1)上海安记在建项目总投资资本金12,000万元,原定建设期2年,资金来源为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西渡镇1街坊87/19丘,于2009年1月取得项目用地,占地面积51,592.00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沪房地奉字(2009)第012491号。截至2021年底该项目累计投入9,596.64万元,其中列入在建工程-上海厂区建设7,754.64万元,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汤料包包装设备生产线1,842.00万元。上海安记在建项目中的在建厂房如下:

在建工程-上海厂区建设投入构成明细如下:

其中:

1、基础建设支出7479.14万元(包工包料)

2、水电工程137.04万元

上海安记在建厂房于2012年10月18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建设,2015年8月土建全部结束,但该项目地块内自来水管网及污水管网不具备消防环保验收条件,经政府及园区多次协调重新建设自来水管网,导致竣工日期延迟至 2017 年 9 月,此后公司一直在努力推进各项验收,由于验收过程中验收单位提出一些整改意见,公司根据相关意见进行整改,故耗时较长。于2018年6月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工程规划验收,截至2021年底公司尚未取得工程规划验收,导致厂房尚无法投入使用;公司仍在积极推进工程规划验收工作,预计2022年可完成。公司已就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公告。

上海安记在建项目位于奉贤区南桥镇东方美谷大道,且距离奉贤富力万达广场1000米毗邻5号地铁,2020年4月政府提出要求,对上海安记在建项目进行改造升级,且项目向研发中心和总部大厦方向推进;该地块不再适宜兴建生产型工厂,因此上海安记在建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但期间公司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并努力推进,由于疫情关系,项目进度放缓。基于项目在建厂房现有结构,可直改造升级为其它商业用途,无需拆除不存在减值风险。

(2)永春味安在建项目总投资资本金18,055.00万元,原定建设期1.5年,资金来源为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园区(桃城镇德风社区居委会),于2012年4月取得项目用地,占地面积60,251.00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永春国用(2011)第0597号和永春国用(2011)第0598号。截至2021年底,该项目已累计投入8,505.76万元,其中列入在建工程-永春厂区建设2,316.75万元,列入在建工程-香菇提取设备生产线1,401.94万元,列入固定资产3,388.59万元(1号厂房已于2017年10月转入固定资产),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香菇提取设备生产线1,396.08万元。永春味安在建项目中的在建厂房如下:

在建工程-永春厂区建设投入构成明细如下:

其中:

永春在建项目地块为山坡地,地块高低落差最大值达39米,未完成三通一平,需要公司自行平整土地。由于地块高低落差大,公司进行了大量推土工作并兴建大量挡土墙。原2012年厂区建筑规划设计没有充分考虑地形地貌特征,2019年对厂区设计重新规划,但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道路建设坡度无法(小于10%)满足消防要求;为使厂区道路达标及增加土地利用率,在2020年再重新规划厂区布局,将大约18000平方米土地标高下降9米;同时增加了土地平整的工作量,致使厂房开工和竣工日期延期。目前在建工程的投入主要包括2号、8号、挡土墙、道路及排水渠等基础设施建设。

永春在建项目由于当地政府征地补偿的搬迁安置问题而引起纠纷,导致1号厂房延误交付,于2017年才转入固定资产,2号厂房于2018年完成主体建设,在结构工程验收过程中,由于钢结构承建商多验收不过关进行返工,导致工程验收日期延误;另外2号厂房单体消防设施已安装完成,但全厂区内的消防设施没安装完成,导致不能进行消防验收。8号厂房于2021年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因消防等配套建设未完善在建厂房未能交付,公司计划在2022年投产。公司已就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公告。现阶段永春在建厂房尚不具备交付条件,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具备转固条件。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2、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规模是否经授权批准;

3、抽查年度在建工程增加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已完工程项目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在建工程账户年末余额构成内容,并到工程现场实地观察、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查看未安装设备的实际存在;

6、检查是否存在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7、检查在建工程合同,以确定约定资本性支出;

8、验明在建工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及附注上恰当披露。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具备转固情形,会计处理和相关的依据是合理的。安记公司与工程承包商之间开展的业务属于正常合作关系,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监管函问题二

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3322.65万元,其中,预付设备款3320.25万元。另外2019年和2020年末,预付设备款余额分别3756.42万元、3565.8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预付设备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账龄、形成原因、预付比例及后续设备供应安排情况,说明预付设备款长期未结算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核实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2019年至2021年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设备款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1)上海在建项目

上海安记与广州信博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签订采购合同,向其定制6000包/小时汤料包包装生产线设备、12000包/小时汤料包包装生产线设备、2500包/小时汤料包包装生产线设备及专题研发制造的汤料包无菌灌装机(简称“汤料包包装设备生产线”),合同含税总价2820万元。合同总价不仅包含设备价格、无菌屋顶包灌装机研发费用,而且还包括了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文件、及一年售后技术服务等内容。合同约定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人民币1692万元)合同生效;生产线所需货物生产完毕后,安记人员到对方厂内试机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合同总价的35%即987万元;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对方支付该合同总价的5%即141万元。依照约定,上海安记于2017年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即1692万元,至2021年底该笔预付设备款账龄已逾3年。由于设备是根据公司产品定制的整套生产设备,大约在240天左右可以陆续送货到现场,现场设备安装时间大约在120天左右,安装完成后一般情况在180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随时可交付设备明细如下:

上海安记食品有限公司与广东粤东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签订采购合同,向其采购HSF-10塑杯成型灌装封切机(汤料包,28g)1台和SCF-5塑杯成型灌装封切机(汤料包,60g,90g,120g)1台(简称“汤料包包装设备生产线”)作为汤料包包装设备生产线配套设备,合同含税总价300万元。合同约定订货付预付款150万(合同总价的50%),设备生产完毕收到135万(合同总价的45%)后安排发货,设备调试合格完毕正常30天内付清尾款15万(合同总价的5%)。依照约定,上海安记于2017年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150万元,至2021年底该笔设备款账龄已逾3年。该设备2018年2月已生产完毕,随时可以交付。

设备是根据公司产品生产工艺订制的,公司已与以上两家设备供应商协商一致,由于公司方面原因导致设备交货时间发生了变更,对方已经同意延迟交付,且不构成违约责任。自设备合同签订之后,公司未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其他补充合同,不承担其他额外费用。安记公司与设备提供商之间开展的业务属于正常合作关系,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2)永春在建项目

永春味安与广州感博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签订采购合同,向其定制香菇提取设备生产线1套,合同含税总价2780万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永春用工受多方面限制,本地常住人口少并且分布散,无外地人口聚居,与设备供应商协商后,将生产线配置升级,主要是提高机器智能化以减少人工、配置引进外国先进设备将原有的物料输送系统从平面输送更换成垂直自动配料系统,使控制系统达到全自动化程度,于2018年10月与对方重新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含税总价4890万元。合同总价包含专用设备研发及试验费用,设备制造、安装、运输、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费用及设备安装现场的卸车、吊装、就位费用。合同签订生效7天内,需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2445万元作为设备制作的预付款(由原合同预付款1000万元增加至2445万元);设备制造后对方发货前支付1000万元;设备安装完成且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1200.50万元,余合同总价的5%即244.50万元作为质保金,自设备交货后12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依照约定,公司于2016年8月向对方支付1000万元,于2018年10月支付2000万元,至2021年底累计支付预付款3000万元。同时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陆续收到部分设备,详见下表,同时收到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489万元、596.88万元、293.1万元、224.94万元,合计1,603.92万元。公司在收到设备发票后即将对应的预付设备款列入在建工程核算。至2021年底该笔设备款账龄已逾3年。2017年永春味安1号厂房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因1号厂房层高为4.5米局部9米,但原有的物料输送系统从平面输送更换成垂直自动配料系统要求厂房高度在12米,为了满足设备入场要求,后改为临时仓库使用。将新建的2号、8号及9号厂房高度均在13.5米用于安装该设备,该设备是根据公司产品生产工艺订制的,并且部份设备已交付,剩余设备公司已与设备供应商协商一致,由于公司方面原因导致设备交货时间发生变更,对方已经同意延迟交付,且不构成违约责任。自设备合同签订之后,公司未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其他补充合同,不承担其他额外费用。安记公司与设备提供商之间开展的业务属于正常合作关系,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由于设备是根据公司产品定制的整套生产设备,大约在240天左右可以陆续送货到现场,现场设备安装时间大约在120天左右,安装完成后一般情况在180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已交付设备明细如下:

未交付设备明细如下: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期末设备预付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其波动原因;

2、检查预付设备款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原始凭证;

3、分析设备预付款账龄及余额构成,确定该笔款项是否根据有关购货合同支付;

4、检查长期挂账预付设备款未核销的原因及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5、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设备款明细账,并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转销预付设备款,分析资产负债表日预付设备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实施函证程序,检查回函并编制预付设备款函证结果汇总表;

7、对期末主要设备供应商及安记公司主要责任人进行现场访谈,取得对方签字确认;

8、通过天眼查核实设备提供商的工商信息,是否构成潜在的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预付设备款长期未结算主要基于客观因素致公司规划变更,定制类设备在同行业不具备可比性,公司已取得对方谅解且不构成违约,对方后期继续提供设备故不存在回收风险,经核实上述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监管函问题三

关于分行业营业收入。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48亿元,其中食品制造业营业收入3.11亿元,占比56.7%,其他业务收入2.37亿元,同比增长94.93%,占收入比重为43.2%,主要为大宗原辅料贸易,但未披露相关业务具体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及对应收入、毛利率及变动情况、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等;(2)其他业务前5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交易内容、金额、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是否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3)结合公司目前主要业务结构、毛利率等变化,说明布局大宗原辅料贸易且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考虑,并对相关经营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公司其它业务收入主要是大宗原辅材料贸易,由于公司与上游供应商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大宗原辅材料也是公司主要原辅材料,销售对象主要是食品加工厂,下游客户同时也是公司特通渠道客户,公司通过开展大宗原辅材料贸易进一步拓展了主营业务的特通渠道。

(1)其他业务收入明细情况如下(选取单个品名百万销售额以上):

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为: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具体订单,将商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取得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2)其他业务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其他业务前五大客户占当年度其他业务收入的比重为20.39%,公司不存在对其他业务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因公司主营及其他业务供应商无法单独区分,下列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明细如下: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占当年度采购额的比重为59.85%,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3)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8亿元,同比增长30.58%,综合毛利率21.57%,同比下降3.1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11亿元,同比增长4.31%,主营毛利率35.12%,同比上升1.17%;其它业务收入(大宗原辅材料贸易)2.37亿元,同比增长94.93%,其他业务毛利率3.80%,同比上升1.59%。大宗原辅料贸易收入比重上升致整体毛利率略微下滑。2021年由于新冠疫情的不断反复、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等,公司外部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加。结合公司深耕调味品市场多年,具备较好的客户基础,为抵御风险,近年来公司加大了大宗业务规模。公司通过大宗贸易构建起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机制,能够保证公司产成品所需大量原辅材料供应,对冲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减少潜在的成本风险。该业务主要模式为公司向上游原料生产商采购原料,作为区域流通经销商与其签订年度任务目标,同时公司基于现有销售渠道再发展下游客户。

(4)大宗原料贸易业务可能面临以下经营风险:

A、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大宗原料贸易中的白糖、味精、淀粉、I+G等均由农产品深加工而成,农产品价格受种植情况、天气状况及病虫害等因素影响较大,不同年份价格会有一定的波动,此外市场操纵情况的存在对大宗原料价格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大宗原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将有可能对产品毛利率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B、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此类不可抗力的发生可能还会给公司增加额外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会计师核查情况】

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原料贸易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判断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账面记录贸易收入选取样本,核对发票、出库单和客户签收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当年度大宗原料采购选取样本,检查合同、发票、入库单等相关原始凭证。

(5)根据交易重要性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销售采购金额及期末应收付余额。

(6)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和收付款检查等,以确认款项的真实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宗原辅料贸易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大宗原料价格剧烈波动出现价差红利,公司顺应趋势并加大了购销规模。对相关经营的不确定性,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应对,有关的经营风险提示已在年报中指出。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