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06月24日起对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根据申购、赎回场所的不同和是否上市交易划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11860,原基金份额自动转入A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6002)。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基金份额均为场内份额,场内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和上市交易。本次在现有场内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场外份额(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能上市交易。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每份100.00元人民币(即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00元),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每份1.00元人民币(即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净收益、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在认定强制赎回费收取条件及收取标准过程中,应将每1份A类基金份额折算为100份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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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其他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2022年06月24日起开通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本基金管理人暂不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也不开通本基金其他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5)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申购、赎回原则
1)A类基金份额
①“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②“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③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款中按比例扣除;
④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当日基金交易时间内提交后不得撤销;
⑤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C类基金份额
①“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②“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③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④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其未结转收益将被一并赎回;
⑤当投资者的未结转收益为负时,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将按比例从赎回款中扣除;
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场内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原则
①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②“每日分配、利随本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100.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
③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投资人收益账户里的权益和其本金(投资人基金份额)一起参加当日的收益分配,并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④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计算当日收益,若收益账户当日累计收益满足结转条件,则为投资者结转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为投资者收益账户记增收益,满足结转条件的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和收益账户收益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记减投资者收益账户收益。基金公司根据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确定投资者的收益份额,并委托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的基金份额收益结转的变更登记;
⑤投资人卖出部分A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A类基金份额全部卖出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资人结清;
⑥当日申购的A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A类基金份额及其对应的收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⑦投资人当日买入的A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卖出的A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场外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原则
①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②“每日分配、定期结转”。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定期进行结转。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结转方式支持按日结转或按月结转,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论何种结转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③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④当进行收益结转时,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当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将按比例从赎回款中扣除;如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⑤当日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C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⑥如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为确保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体现其持有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于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当日统一为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累计未结转收益的结转;
⑦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提前披露。
上述修订2022年6月2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8日
附:对《基金合同》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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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托管协议》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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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