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22-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7月24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6楼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范思岚

联系电话:021-38126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6月22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前述表决票收取时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本基金管理人(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统计全部有效表决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并形成决议。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基金管理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22年7月24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前述指定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的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视为表决通过,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据相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代表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会议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6楼

联 系 人:范思岚

联系电话:021-38126050

电子邮件:fansilan@sxzq.com

网站:www.i618.com.cn

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

2、基金托管人、监督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服电话:95568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 系 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九、重要提示

1、关于本次议案(见附件一)的说明详见附件四《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出席会议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且《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而召集失败或议案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请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73)咨询。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附件五:《〈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山西证券裕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决定将“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为“山西证券裕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的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也据此相应修改,更新后的法律文件届时可详见基金管理人的官网。

本基金变更注册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附件四《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和附件五《〈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山西证券裕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为实施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附件二:

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2年7月24日17时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若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重新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多个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基金账户号”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不影响授权效力,将被默认为代表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2)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的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也据此相应修改,更新后的法律文件届时可详见基金管理人的官网。

本次修改基金合同事项属本基金原注册事项的实质性调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出席会议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且《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需经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而召集失败或议案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方案要点

1、变更基金名称

“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山西证券裕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变更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变更为“契约型开放式”。

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

3、变更赎回费用

(1)基金原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2)调整后的基金赎回费率

调整后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满一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申请赎回。

4、其它情况

配合修改上述内容同步修改投资限制、投资策略等部分条款,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描述进行修改和完善。

5、《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可见附件五《〈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山西证券裕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三、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一)在“前言”章节增加基金的历史沿革、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及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并将“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调整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股东以外的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在“释义”章节修订基金或本基金、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销售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人、发起资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基金销售业务、基金合同生效日、开放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巨额赎回、指定媒介等的词语含义,增加最短持有期限、年度对应日、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的词语含义,删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期、定期开放、封闭期、开放期、认购等的词语含义。

(三)在“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修订基金名称、基金的运作方式、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下限、持有期限下限,删除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其他事项。

(四)将原“基金份额的发售”章节调整为“基金的历史沿革”章节。

(五)将原“基金备案”章节调整为“基金的存续”章节。

(六)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修订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申购与赎回的原则、申购与赎回的程序、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增加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七)在“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章节更新基金管理人简况、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托管人简况、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修订召开事由、出席方式、生效与公告。

(九)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章节修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增加“本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设立新的基金管理人,且经证监会批准同意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基金合同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相关表述。

(十)在“基金份额的登记”章节修订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十一)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修订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十二)在“基金资产估值”章节修订估值对象、估值方法、估值程序。

(十三)在“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修订基金费用的种类、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在“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修订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十五)在“基金的会计与审计”章节修订基金的年度审计。

(十六)在“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修订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相关表述。

(十七)在“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修订《基金合同》的变更、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十八)在“基金合同的效力”章节修订《基金合同》生效的相关表述。

(十九)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更等相应更新基金合同条款。

(二十)基于上述修改及本基金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修改基金合同的内容。

四、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基金的历史沿革

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34号)准予注册,允许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6月9日生效。

(二)转型方案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的投资者所持有的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在选择期结束后全部转为山西证券裕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为应对选择期内的赎回安排,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内豁免《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的封闭期与开放期、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自选择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山西证券裕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三)基金合同修改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可以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修改基金名称、运作方式、投资策略以及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上述修订属于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因此,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依然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运作经验,业务流程和保障机制完善。且基金合同修改后,本基金在技术运作上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同类基金并无明显差异。

因此,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运作方面的障碍。

3、投资运作方面

本公司已对修改基金合同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管理措施,确保本基金投资的平稳运作。

因此,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不存在投资运作方面的障碍。

4、授权基金管理人修改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按照《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基金管理人已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申请,并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材料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已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议案中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五、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修改基金合同并确定具体方案之前,本公司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本公司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本公司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本公司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本公司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二)运作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公司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变更注册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附件五:

《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山西证券裕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下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