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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22-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其中董事杨佳葳先生和独立董事唐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提名邓湘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邓湘浩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选举邓湘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包含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控股子公司拟签署项目代建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控股子公司拟签署项目代建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包含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

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晶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国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国秋先生持有公司2,356,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5%。张国秋先生辞职后,其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及自身做出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国秋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张国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张国秋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2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拟提名邓湘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邓湘浩先生被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补选邓湘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邓湘浩先生的当选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邓湘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8日

附件:

邓湘浩先生简历

邓湘浩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9年至2012年,历任湖南宇晶机器实业有限公司的采购员、业务员、驻外办事处经理、销售副总;2012年6月至今,历任宇晶股份的销售副总、销售总监,现任办公室主任。

截止本公告日,邓湘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控股子公司

拟签署项目代建协议书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代建(以下简称“厂房项目”或“代建项目”)。

●协议主要内容:协议由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东创”)、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开区管理办公室”)三方签署。

本次合作协议为“代建-租赁-回购”的合作模式,由盐城东创为江苏双晶提供项目厂房代建服务,在厂房项目竣工验收后,盐城东创以租赁的方式交付给江苏双晶使用,自江苏双晶租赁盐城东创代建厂房标的物且盐城东创取得相应标的物不动产证后的60个月内,由江苏双晶回购盐城东创代建的厂房资产。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代建协议书签署后,交易各方将进一步就后续事项进行协商实施该协议,具体业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厂房的代建方、出租方盐城东创的资产规模较大,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但未来若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土地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影响代建方、出租方正常经营,导致其对公司的履约能力下降,则存在本次项目涉及“代建-租赁-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及落实需要较长时间,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经开区管理办公室、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签署《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辖区内竞拍土地约300亩,由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晶作为公司投资建设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的运营主体,主要进行光伏大尺寸硅片产品的切片加工生产和销售。该项目总投资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8亿元,其中:设备投资约12亿元、附属设施配套约1.8亿元、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约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2年4月22日,江苏双晶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2022年5月23日,江苏双晶已完成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的备案手续,取得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盐开行审经备〔2022〕71号)。

为加快项目推进,降低江苏双晶前期对厂房建设等大额的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盐城东创、江苏双晶、经开区管理办公室三方拟签署《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代建协议书》,由盐城东创为江苏双晶提供项目厂房代建服务,在厂房项目竣工验收后,盐城东创以租赁的方式交付给江苏双晶使用,自江苏双晶租赁盐城东创代建厂房标的物且盐城东创取得相应标的物不动产证后的60个月内,由江苏双晶回购盐城东创代建的厂房资产。

2022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控股子公司拟签署项目代建协议书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MA22A9976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6幢2-1006室

法定代表人:严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8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盐城东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MABLXTWQ1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6号1幢研发中心233室

法定代表人:杨佳葳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双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70%,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

(三)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320900MB0424743P

住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6号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法定代表人:周翔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代建。

2、项目地址及规模:湘江路以南、漓江路以北、摩登企业以西、江淮动力以东地块(占地面积约280亩)。

3、交易各方:盐城东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甲方)、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丙方)。

4、项目用途:系用于乙方的生产经营。

(二)代建

2.1建设主体:

2.1.1甲方在湘江路以南、漓江路以北、摩登企业以西、江淮动力以东地块(占地面积约280亩)为乙方硅片项目提供厂房代建服务;丙方协助乙方办理乙方硅片项目的立项、环评、安评、能评、稳评。

2.1.2乙方在项目施工招标前提供项目名称和该项目实施红线内、外的所有施工图纸给甲方,内容需详尽、全面;乙方特殊效果需求需向甲方提供效果图与样品;乙方要在图纸中将甲方代建项目施工建安部分与乙方购买的设备部分界限划分清晰给甲方。

2.1.3甲方负责按乙方提供的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具体详见附件:项目投资清单),负责筹措乙方硅片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和工程建设实施,并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制定甲乙双方认可的建设工程项目预算书。乙方为硅片项目投产购买的设备部分由乙方自行购买实施。

2.1.4甲方应保证全部代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整准确,甲方代建工程完成后,所有代建投入在资产负债表中反应。

2.1.5为加快项目推进,甲方、乙方和丙方联合成立乙方硅片项目建设项目部,共同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2.2、项目成本构成、租金构成及年限

2.2.1项目成本构成

本项目成本由项目土地费用、前期费用、建安费用、竣工验收前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几部分构成,项目成本核算截止时间点为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乙方时。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因工程实际需要的变更和签证需要增加的费用需经项目合作开发部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计入建安费用,甲、乙、丙三方均需遵守国家规范与地方政策性规定。

2.2.2租金构成

租金按照2.2.1条项目成本的比例(以正式签订租赁协议时约定的计取比例为准)每年计取,租赁期限为五年,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租金起算时间点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乙方的时间点。租金起算时点支付租金,逾期未付加收9%的滞纳金。租赁相关事宜需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乙方已实际入驻厂房但不具备签订租赁合同条件时,甲方双方应先签订意向租赁协议。

2.3厂房回购

2.3.1甲方代建的厂房等建筑物主要是为满足乙方生产需求,经协商达成一致,乙方承诺租赁甲方代建厂房标的物且甲方取得相应标的物不动产证后的60个月内,乙方完成收购甲方该地块的100%代建厂房资产。届时收购方式、程序依据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规定执行。

2.3.2乙方同意收购时按照经甲方和乙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甲方该地块100%代建厂房资产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确定的资产价值作为定价基础。甲方资产挂牌交易时,乙方按照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参加竞买摘牌,并按相应法律法规承担各方应缴纳的税费。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竞买价格应不低于2.2.1条代建项目成本。

(三)各方权利及义务

3.1协议签订后,甲方启动厂房建设的前期工作。

3.2甲方应当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建设工程款。

3.3乙方使用甲方建设的厂房不得影响厂房办理产证的各项验收。

3.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违约责任

4.1如乙方提前进入厂房的租金起算时间点为甲方招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时间点,乙方需在租金起算时点支付租金,逾期未付加收9%的滞纳金。

4.2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前进入厂房导致厂房验收不合格或不予以验收等)导致甲方资产无法进行挂牌交易的,5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按本协议2倍的租金价格向甲方继续租赁厂房并支付租金。

4.3若乙方没有按照2.3.2条约定参与竞买摘牌,视为违约,由乙方承担甲方建设投入总价款30%惩罚性违约金;同时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挂牌交易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财务审计费、税费、律师费等费用)。

4.4若乙方在厂房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完成后1个月内仍未与甲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将回购时限提前5年,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参与摘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5丙方对本协议中乙方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乙方未按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可同时向乙方和丙方追索。

4.6乙方承诺确保硅片项目按照安全、环保、消防等“三同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达标排放”制度,污染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4.7乙方承诺硅片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如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依法赔偿甲方损失,但甲方代建工程出现以上事件除外。

4.8违反其他约定,违约方给其它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9乙方同意以投产后的全部设备抵押给甲方作为上述违约责任的保证措施(丙方负责项目投产后督促乙方办理抵押手续)。

(五)保密条款

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没有三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披露。但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各方母公司申报上市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的除外。

(六)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矛盾的,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7.1没有得到三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它方。

7.2若有甲方资产挂牌后,有其他竞购者购得挂牌资产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控股子公司拟签署项目代建协议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就该项目签署后续相关实施协议、补充协议以及办理其他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事宜等。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取得厂房和基础设施,可降低江苏双晶前期对土地及厂房建设等大额的资本投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金投入生产线等相关设备。本次实施厂房代建有利于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扩大产能,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项目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分析

1、代建协议书签署后,交易各方将进一步就后续事项进行协商实施该协议,具体业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厂房的代建方、出租方盐城东创的资产规模较大,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但未来若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土地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影响代建方、出租方正常经营,导致其对公司的履约能力下降,则存在本次项目涉及“代建-租赁-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项目投资及落实需要较长时间,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代建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舒畅,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7年、2018年和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珍珍,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IPO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曾毅凯,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曾毅凯、项目合伙人舒畅、签字注册会计师谢珍珍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舒畅、签字注册会计师谢珍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毅凯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收费将参照2021年度收费由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2022年的审计工作量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 年6月2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条款修订后,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除序号相应调整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

7、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8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3-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2/3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 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6月30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13001(信函上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413001

联系电话:0737-2218141

传真:0737-4322165

联系邮箱:zhouboping@yj-cn.com、liutuofu@yj-cn.com

联系人:周波评、刘托夫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附件1: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6月28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__ 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附件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3”,投票简称为“宇晶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