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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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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预案董事会审议前一日(4月11日)的总股本792,116,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369,292.7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2.目前,公司未实施回购事项,回购专用账户中无已回购的公司股份。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债转股发生了变化。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将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4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2 年6 月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银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37)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银轮转债”转股价格为10.77 元/股,调整后“银轮转债”转股价格为 10.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咨询电话:0576-83938250 传真电话:0576-83938806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5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0.77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0.69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6月27日

一、关于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2号”文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0.77-0.08=10.69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