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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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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27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2年6月20日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60.00万股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魏美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通过公司内网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031)。

2021年6月21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2)。

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1年8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以3.36元/股的价格向465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3,774.42万股。

2022年6月20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6月20日。

2、授予数量: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为3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76,601,629股的0.76%。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4人,包括公司任职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36元。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完成比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 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60及以上,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60以下,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拟被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6月20日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授予144名激励对象3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6月20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2年-2024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1、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25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耿俊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20日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36元/股,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40,000万元,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该事项为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2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会议发出表决票3张,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2022年6月20日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2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信雅达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或“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此次公司证券投资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事项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 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40,000万元,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该事项为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投入。

(四)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此次公司证券投资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事项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成立专门的证券投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工作小组主要由财务部、证券部的专业人员组成,通过制定科学的证券投资方案,并实时关注和分析证券投资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岗位分离操作:投资决策、买卖操作、资金管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

(3)公司将对证券投资资金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安排专门财务人员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及时对资金进行对账。

(4)监督、检查和汇报: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可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利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争取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公司将根据内控制度来降低潜在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也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安排。

六、进展披露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曾于2020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决定公司证券投资额度提升至不超过40,000万元,有效期限为3年。

2021年度,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2,541.77万元; 2022年初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上述投资收益为-5,620.01万元。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