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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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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版)

2022-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九)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2年6月24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华锐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华锐精密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9.08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9089手可转债。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4,008,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0万手。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4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收款银行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获配股数为550,100股,获配金额约为2,040.32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违约事件

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若适用)未能偿付应付本金,且该种违约持续超过5天仍未解除;

3、未能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若适用)的利息,且该种违约持续超过5天仍未解除;

4、公司的债务(金融债/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券/金融机构贷款/其他融资)出现违约(本金、利息逾期/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其他附加速到期宣告权认定的违约形式);

5、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实质的重大影响公司对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义务,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6、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8、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9、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与职责以致对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二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10、公司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30个连续交易日仍未得到纠正,可转债持有人可按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可转债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公司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1)至(4)各项金额的总和:(1)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2)所有迟付的利息;(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或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可转债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出现以上情况时,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公司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公司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二节 发行人股东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44,008,000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东鑫凯达持有公司12.82%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华辰星持有公司12.27%的股份,持股比例相近且均未超过30%,公司无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肖旭凯、高颖、王玉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高颖为肖旭凯配偶,王玉琴为高颖母亲。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肖旭凯直接持有公司5.87%的股份,高颖直接持有公司3.76%的股份,王玉琴直接持有公司4.17%的股份。此外,肖旭凯、高颖通过鑫凯达间接控制公司12.82%的股份,通过华辰星间接控制公司12.27%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38.89%的股份。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事项存在争议时,以肖旭凯的意见为准。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2356号、天职业字[2021]13814号和天职业字[2022]29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

二、公司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二)利润表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365.86万元、67.01万元和1,003.45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5.09%、0.75%和6.18%,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3、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启用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总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53,104.57万元、61,837.60万元和114,941.39万元,资产规模总体呈快速增加趋势。

2020年末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加8,733.03万元,增长率为16.44%,主要由于公司股东资本投入增加、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所致。2021年末较2020年末,资产总额增加53,103.79 万元,增幅为85.88%,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信用证保证金,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其他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由于因向境外供应商购买设备而缴纳的信用证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664.05万元、2,453.43万元和15,796.3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8.07%、10.46%和28.51%。公司的货币资金呈增长趋势主要是盈利能力增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增加,以及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2月公司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由于公司的募投项目需按计划逐步投产,存在较大规模的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高流动性、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3)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4,056.22万元、7,841.50万元和7,723.75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趋势相符。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客户销售货款,为公司流动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给予客户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天,即上月发货本月对账结算并于本月底结清上月全部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824.69万元、6,407.03万元和7,915.0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3.91%、27.32%和14.29%,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8.63%、20.52%和16.30%。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及信用政策执行情况基本匹配。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A、应收账款质量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逐年增加,分别为90.80%、92.11%和93.44%。公司应收账款质量不断提升,各期期后回款情况正常,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公司在积极扩大销售额的同时加强对经销商客户的管理,提高了整体客户质量;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回款管理,加快各期应收账款的回收。

B、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针对部分逾期款项,公司一方面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催收,以确保最大程度地收回;另一方面根据实际可回收的可能性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③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均为公司主要客户,账龄均为1年以内,双方合作稳定,客户历史付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5)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主要系原材料和能源电力等生产要素的采购预付款。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37.47万元、164.35万元和471.5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6)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履约保证金、职工备用金和其他企业往来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小,分别为22.01万元、308.36万元和331.06万元,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为海关押金保证金。

(7)存货

①存货总体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390.74万元、5,674.64万元和8,843.0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72%、24.20%和15.96%,存货逐年增加,与经营规模变动趋势一致。

②存货变动分析

A、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碳化钨粉、钴粉和钽铌固溶体等金属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金额逐渐增加,分别为1,823.93万元、1,614.52万元和3,897.63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33.83%、28.45%和44.08%,主要是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随着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为保证合理安全库存,因此备货的需求量增加。同时,最近一年,受有色金属上行周期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碳化钨粉和钴粉的市场价格不断上涨,公司采取适当提前备货的策略应对由此带来的成本端压力,因此原材料在2021年末备货较上年末有所增加。

B、在产品

公司在产品包括在混料、压制、烧结、深加工和涂层等生产工序的半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价值分别为908.04万元、1,239.80万元和1,853.99万元,主要系随着产销规模的增长而增长,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16.84%、21.85%和 20.97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在产品金额和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在手订单较多,充分利用产能连续生产,导致期末在产品余额增加。

C、产成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产成品账面价值分别为2,102.49万元、2,200.64万元和2,141.88万元,占存货比例分别为39.00%、38.78%和24.22%。2021年末,产成品金额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期订单量增幅较大,产成品库存周转较快。

D、周转材料

公司周转材料主要包括工装夹具、模具、砂轮、涂层备用品和包装材料等。报告期各期末,周转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556.28万元、619.68万元和949.54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10.32%和10.92%和10.74%,整体保持稳定。周转材料金额变动主要是随着公司不断扩产,生产设备增多,导致模具加工、研磨和涂层等工序的周转材料需求量增加,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开展,公司相应增加了相关材料的准备。

E、变动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和营业成本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存货规模相应的增长,报告期各期,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2.03%、37.02%和36.65%,呈小幅下降的趋势。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产品工序较多,工艺复杂,标准生产周期一般为5-7周左右,因此公司对市场需求较稳定的产品设置适度安全库存,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增多,产品备货种类也相应增加。存货账面价值各期末逐步增长,增长幅度和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增长趋势一致。

③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原材料和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分别为253.68万元、347.30万元和174.35万元。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较小,主要为IPO相关费用、可转债相关费用和预缴及待抵扣税费。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61%、93.13%和92.78%。

(1)长期应收款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租赁的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51.41万元、0万元和5.33万元, 2019年末长期应收款为融资租赁保证金,该项融资租赁于2020年结束并收回保证金,因此2020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0万元。2021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租赁押金。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组成。其中,机器设备为公司最主要固定资产构成,占固定资产的79.77%、82.92%和85.19%。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高端精密硬质合金刀片制造生产线的装备投入,在模具加工、粉末压制成型、烧结、研磨深加工和涂层等核心生产工序均引进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和智能化辅助设备,导致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断增长。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基础建设工程和购置需安装的生产设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由于IPO募投项目基础建设工程、部分需安装的生产设备以及正在上线的SAP软件工程尚未完工,导致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均按计划有序建设,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4)使用权资产

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为1,251.79万元,系公司租赁的厂房。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605.57万元、1,984.97万元和1,939.4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4%、5.17%和3.26%。2020年4月公司新取得了“湘(2020)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11299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账面金额大幅增加,导致2020年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金额增长。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预计负债增加导致可抵扣暂性差异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090.75万元、154.14万元和6,329.8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9%、0.40%和10.63 %,主要为购买进口生产设备的预付款和二期土地前期支出。

(二)负债结构及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随着公司营业规模及资产规模的扩大整体呈增长趋势。

1、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组成。

(1)短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向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和赣州海盛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和设备及工程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309.22万元、1,959.81万元和6,108.62万元,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原材料、设备、工程采购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分别为161.91万元、296.06万元和256.52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30%、1.95%和1.37%。公司2020年末合同负债大幅增加,主要系下游行业需求旺盛、订单大幅增加带来的预收客户货款增加导致。

(5)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939.40万元、1,204.66万元和1,810.49万元,总体随公司业务规模、人员数量的增加而呈增长趋势;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4%、7.92%和9.66%,基本保持稳定。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652.75万元、484.63万元和599.89万元,主要为期末尚未完成汇算清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专卖店经销商客户保证金和借款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二级科目)的明细内容、金额、占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其他应付款(二级科目)主要包括经销商保证金、其他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其中,其他保证金为模具定制保证金,报告期内金额较低。

公司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二级科目)较2019年末增加,主要系2020年末新增与株洲硬质合金集团票据追索权纠纷判决形成的150.00万元其他往来款,该项债务于2021年2月支付完毕。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3,538.07万元、4,531.35万元和7,299.13万元,主要为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公司对由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对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部分金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预计负债。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借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968.00万元、869.46万元和0万元。2019年,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扩大生产产能,由于公司当时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有限,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来满足资金需求。随着公司收入增长、留存收益增加以及2021年2月上市后募集资金到位,公司逐步偿还长期借款,长期借款余额大幅下降。

(2)租赁负债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为1,175.86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公司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科目,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贷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借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