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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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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2-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新药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2年6月22日起,本公司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创新药ETF(代码:159992)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6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6月23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6月24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6月27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6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2年6月24日起(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2022年6月30日15点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将做失败处理,请投资者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3、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时间办理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后,申购申请方为有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为当月最后5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

由上述情形导致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

恢复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23日(含2022年6月23日)起恢复代销机构办理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1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2月10日发布了《关于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A类基金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

3、本基金B、C、D、E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23日起,增加建设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年,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4、“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上述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上述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托管人、基金公司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华证ESG领先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其中,华证ESG领先指数成分股邮储银行(601658)是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有关制度和控制措施已准备,现将基金托管人、基金公司股东和基金托管人关联方发行的股票纳入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基金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

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农业50ETF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6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6月23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6月24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6月27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6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