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2-3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殿中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均有刊登。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38,906,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38,881,0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312%。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3,204,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3,178,4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0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2,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9,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03%;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2,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9,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03%;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2,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9,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03%;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2,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9,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03%;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2,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9,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03%;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97,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8%;反对40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5,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352%;反对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6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342,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40%;反对563,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064%;反对56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02,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9,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03%;反对3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7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8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张文亮、战梦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