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
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865、C类005866,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6月23日起在腾安基金新增代销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2年6月23日起。
2、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腾安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腾安基金交易系统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元。
(3)腾安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腾安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腾安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2022年6月23日起。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可享受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腾安基金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申购费、定投申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与腾安基金协商后另行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腾安基金所有,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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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截止2022年6月17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81,141,659.54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136,228,331.91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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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2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4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