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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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2-06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901A)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25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78,645,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609%。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14,995,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09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251人,代表股份163,649,2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1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3,848,6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65%。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157,305,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5%;反对21,336,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0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09,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1%;反对21,336,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22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157,305,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5%;反对21,330,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98%;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09,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1%;反对21,33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185%;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1,157,305,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5%;反对21,220,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04%;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09,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1%;反对21,22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13%;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157,309,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8%;反对21,215,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00%;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13,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85%;反对21,215,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483%;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1,157,305,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5%;反对21,219,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03%;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09,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0%;反对21,219,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08%;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2.05 发行数量

同意1,157,305,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5%;反对21,184,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974%;弃权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09,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0%;反对21,184,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294%;弃权1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5%。

2.06 限售期安排

同意1,157,305,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5%;反对21,220,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04%;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09,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0%;反对21,220,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14%;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同意1,157,335,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20%;反对19,40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464%;弃权1,904,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39,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44%;反对19,405,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35%;弃权1,904,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21%。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安排

同意1,157,335,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20%;反对19,406,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465%;弃权1,90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5%。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38,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41%;反对19,406,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44%;弃权1,90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15%。

2.09 上市地点

同意1,157,494,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055%;反对21,031,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843%;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697,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911%;反对21,031,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357%;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同意1,157,305,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5%;反对21,220,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04%;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09,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1%;反对21,220,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13%;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157,305,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95%;反对20,921,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51%;弃权4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09,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0%;反对20,921,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690%;弃权4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157,370,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50%;反对21,233,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16%;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3,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155%;反对21,233,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95%;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166,232,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69%;反对12,3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6%;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436,4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246%;反对12,3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504%;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1,157,369,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49%;反对21,233,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15%;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3,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153%;反对21,233,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90%;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157,336,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21%;反对21,261,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39%;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39,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47%;反对21,261,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65%;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168,446,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48%;反对10,156,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17%;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650,6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759%;反对10,156,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984%;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125,988,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25%;反对52,245,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327%;弃权4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8%。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92,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628%;反对52,245,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866%;弃权4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1,155,514,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75%;反对23,053,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9%;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71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831%;反对23,053,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699%;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惠燕、王莹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王莹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