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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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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非独立董事梁娟女士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反对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梁娟女士认为,本次被担保的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截止2022

年第一季度资产负债率达63%,营收较低,利润亏损。认为其自身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不足,建议仅由其母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认为首航高科目前持有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87.52%的股权,如对本次贷款业务承担100%的担保责任,放大了首航高科的风险敞口,为此对本议案表示反对。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

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5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非独立董事梁娟女士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反对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控股子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利哈能源”)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为支持孙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0年。

2、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哈密利哈能源在兴业银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最终以哈密利哈能源与兴业银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公司与兴业银行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6日

3、注册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西侧新禧家园7号楼404室

4、法定代表人:陈双塔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光热发电;能源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研发、交流与推广;节能设备、太阳能、风能领域的技术研发及相关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负责人:林欢

3、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898号和兴总部办公楼1层商业1室、3层商业1室、5层商业1室

4、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0年;

3、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五、董事会意见

哈密利哈能源目前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为哈密利哈能源提供担保,目的是保证该孙公司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更好地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开展相关业务,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可以切实做到有效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哈密利哈能源就上述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本次被担保人属于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履行期限内的对外担保为:

1、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决定为古浪陇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利霍能源有限

公司融资事项提供人民币10,91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为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房屋抵押担保。

3、公司为哈密利疆能源有限公司4,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为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为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6、公司为首航水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0,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为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合计为67,914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6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控股子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拓能源”)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利哈能源”)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新能”)以其名下所属部分房产为上述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西拓能源以所持有的哈密利哈能源100%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本次实际担保额度以具体签署的合同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聚星新能及控股子公司西拓能源均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6日

3、注册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西侧新禧家园7号楼404室

4、法定代表人:陈双塔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光热发电;能源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研发、交流与推广;节能设备、太阳能、风能领域的技术研发及相关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关系:担保人聚星新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哈密利哈能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聚星新能与哈密利哈同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

8、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三、抵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10年;

3、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4、抵押不动产基本情况:

四、股权质押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债务人: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

4、出质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哈密利哈能源为西拓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5、担保的债权:质权人依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借款而产生的债权;

6、质押标的:西拓能源持有哈密利哈能源100%的股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履行期限内的对外担保为:

1、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决定为古浪陇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利霍能源有限

公司融资事项提供人民币10,91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为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房屋抵押担保。

3、公司为哈密利疆能源有限公司4,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为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为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6、公司为首航水资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0,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为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合计为67,914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