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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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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1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的岗位要求。

二、程序合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提名、聘任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综上,我们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陶业先生为副董事长;同意聘任陶业先生为总裁;同意聘任杨志先生为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孙双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梁宁波先生为审计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南宁、赵宪武、陈小军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1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6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33,288,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35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4,073,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671% ;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215,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84% 。

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0人,代表股份20,598,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79%。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黄国盛先生、孙双胜先生、杨志先生、邓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陶一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70,05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1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88,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9%。

1.02、选举陶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70,05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1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88,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9%。

1.03、选举黄国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75,05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3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93,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2%。

1.04、选举孙双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70,05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1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88,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9%。

1.05、选举杨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70,05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1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88,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9%。

1.06、选举邓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59,224,7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94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88,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9%。

2.0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赵宪武先生、张南宁先生、陈小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赵宪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225,2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8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89,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3%。

2.02、选举张南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229,7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9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93,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2%。

2.03、选举陈小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228,7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92,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3%。

3.0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张文先生、黄锡源先生、邓祥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张文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229,7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9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93,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2%。

3.02、选举黄锡源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229,7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9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93,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2%。

3.03、选举邓祥建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229,7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9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493,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杨萍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1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16: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邓海滨先生委托董事陶业先生表决),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黄国盛先生、赵宪武先生、陈小军女士五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陶一山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宪武先生、陶业先生、张南宁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宪武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赵宪武先生、陈小军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小军女士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赵宪武先生、张南宁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南宁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陶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裁陶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杨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双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孙双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孙双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传真号码:0731-28591125

电子邮箱:sss@trsgroup.cn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邮编号码:412007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梁宁波先生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沈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沈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传真号码:0731-28591125

电子邮箱:sn-fz@trsgroup.cn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邮编号码:412007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审议的上述议案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人员简历

一、陶一山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8年-1992年,担任株洲市饲料厂厂长;1992年,株洲市饲料厂与香港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选拔有开拓创新、德才兼备的年轻高级管理者带领公司继续向前发展,增强公司的管理创新能力和经营活力,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从而迈向管理新时代,实现公司基业长青,陶一山先生于2018年7月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陶一山先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饲料行业优秀创业企业家、中国肉类行业最具影响力人物、全国十大畜牧富民人物、改革开放三十年推动中国饲料工业发展十大功勋人物、湖南省新型工业化十大领军人物、首届全国十大杰出湘商、湖南省十大杰出经济人物、湖南省十大企业管理专家、湖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0年全国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肉类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

陶一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持有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0%股权,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8.27%股份,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66%股份;陶一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60,5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6%,陶一山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陶业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以上情形外,陶一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陶一山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陶业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MBA学历。2014年进入公司,2014年2月-2014年11月担任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2015年11月担任公司肉类事业部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4月-2018年7月担任公司副总裁; 2018年7月陶业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同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陶业先生为公司总裁。陶业先生为株洲市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株洲市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一届副主席,市绿色食品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陶业先生持有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0%股权,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8.27%股份,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66%股份;陶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7,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07%;陶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为父子关系,在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以上情形外,陶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陶业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黄国盛先生,男,中国香港籍,194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缅尼吐巴省立大学,获学士和硕士学位,进修动物营养学,毕业后一直从事饲料加工业。1978年-1990年任担任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研究及发展部经理,1990年-1991年就职于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任助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国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任职的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3%股份, 除以上情形外,黄国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黄国盛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四、孙双胜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汉族,注册会计师。1994年-1998年担任株洲市粉末冶金厂主办会计,1999年株洲建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0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下属子公司合肥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新杨兽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2009年任本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2010年至2016年6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孙双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76%的股份,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66%股份;孙双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4,1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3%,在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以上情形外,孙双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孙双胜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五、杨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汉族,中国致公党员,在职研究生,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0年-2017年历任中联重科集团财务主管、中联重科金融服务公司财务总监、按揭分期公司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2017年-2019年5月担任中民投国际物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19年7月加入公司,2019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杨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4,1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杨志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六、邓海滨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研究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南华民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起任职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在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联公司兼任董事的公司有湖南省财信引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财信经济投资有限公司、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机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兼任执行董事;在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联公司担任监事的公司有湖南华润润湘联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天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邓海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任职的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除以上情形外,邓海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邓海滨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七、张南宁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律师,中共党员。2010年6月-2022年3月担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2年4月至今担任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湖南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及湖南科技大学教授、湖南工商大学客座教授、湖南三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南宁先生于2017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独立董事〉》。

张南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张南宁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八、赵宪武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12年7月-2016年4月担任国防科技大学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16年4月-2018年2月担任泰富重装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2月-2020年1月担任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湖南英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2月-2021年2月担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业务监管部副主任,2021年2月至今担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专业发展部主任,兼任湖南省会计咨询专家库专家、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陈克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董事。赵宪武先生于202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赵宪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赵宪武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九、陈小军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湖南农业大学教授、湖南农业大学教学督导团特聘专家。1996年7月-1997年11月担任湖南钢球厂下属的清泰饲料公司品控员,1997年12月-2002年8月担任湖南九鼎科技有限公司化验员,2005年7月至2021年11月历任湖南农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农业大学教授,2022年3月至今担任湖南农业大学教学督导团特聘专家。陈小军女士于2022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小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陈小军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十、梁宁波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汉族,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5年-2017年1月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17年2月-2019年6月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19年6月-2020年5月任三一集团高级审计经理,2020年6月-2020年10月任长沙翰盈达致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于2020年10月进入公司,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梁宁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梁宁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审计部总经理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任职的岗位要求。

十一、沈娜女士,女,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3 月至 2012 年6月先后供职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战略发展部,担任综合管理员;2012 年7月至2014年4 月供职于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部证券专员、证券主管;2014 年5月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201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娜女士已于2013 年1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沈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陈小军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1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16:5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张文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张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师。1992年至2008年历任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南方航空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教务主任;2008年12月至2011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饲料事业部人力资源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担任湖南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行政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目前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助理。

张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1,97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555%。除以上情形外,张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张文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黄锡源先生,男,中国香港籍,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香港大地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泰国大地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香港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泰国大地农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经理、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黄锡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黄锡源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邓祥建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88年-1990年就职于株洲市饲料厂,株洲市饲料厂与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后,加入公司担任办公室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办副总经理、监事。

邓祥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8,96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731%。除以上情形外,邓祥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邓祥建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四、杨卫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1998年就职于株洲市饲料厂,1998年-2000年担任公司储运部经理,2000年至今担任公司下属快育宝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杨卫红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24%的股份,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66%股份;杨卫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02%,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除以上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杨卫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五、江亚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9年-2010年历任公司培训部内务主管、培训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专员。

江亚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江亚美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