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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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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98 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有限”)将其持有的31,406,992,773股本行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64.18%)无偿划转给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控”),并且将其持有的面值为263.88亿元的本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资产内部无偿划转。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本行控股股东将由中信有限变更为中信金控。本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中信金控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一、本次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本行于2022年6月22日收到中信有限通知,中信有限将向中信金控无偿划转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28,938,928,294股和H股股份2,468,064,479股,合计31,406,992,773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64.18%(简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并将向中信金控无偿划转所持有的面值为263.88亿元的本行可转债(与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合称“本次无偿划转”)。中信有限已于2022年6月22日与中信金控就本次无偿划转签署了关于无偿划转A股股份的《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无偿划转协议》(简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A股股权)”)、关于无偿划转H股股份的《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无偿划转协议》(简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H股股权)”)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信金控将直接持有本行股份合计31,406,992,77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4.18%)和本行面值263.88亿元的可转债。本行控股股东将由中信有限变更为中信金控,本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信集团。本次无偿划转是本行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要求而实施的调整,不会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无偿划转各方情况

1、中信有限

注册资本:13,9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经营范围:1.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投资和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2.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包括:(1)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2)矿产、林木等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3)机械制造;(4)房地产开发;(5)信息产业: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6)商贸服务及其他产业: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咨询服务;3.向境内外子公司发放股东贷款;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和劳务输出,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4年7月22日由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信金控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53层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A股股权)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H股股权)主要内容

(一)中信有限和中信金控签署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A股股权)主要内容如下:

1、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标的股份为中信有限持有的本行59.14%股份(A股28,938,928,294股)。中信有限同意将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持有,中信金控同意接收标的股份。

2、交易价格

(1)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中信金控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2)自划转基准日至无偿划转完成日期间,标的股份相应的损益由中信有限承担及享有。

(3)由于签署以及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费,由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无规定的,由发生费用的一方承担。

3、协议的生效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A股股权)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获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本次股份无偿划转;

(2)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豁免中信金控因本次股份无偿划转需要作出的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

(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

(4)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二)中信有限和中信金控签署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H股股权)主要内容如下:

1、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标的股份为中信有限持有的本行5.04%股份(H股2,468,064,479股)。中信有限同意将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持有,中信金控同意接收标的股份。

2、交易价格

(1)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中信金控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2)自划转基准日至无偿划转完成日期间,标的股份相应的损益由中信有限承担及享有。

(3)由于签署以及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费,由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无规定的,由发生费用的一方承担。

3、协议的生效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H股股权)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获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本次股份无偿划转;

(2)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豁免中信金控因本次股份无偿划转需要作出的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

(3)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

(4)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本行控股股东将由中信有限变更为中信金控,本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信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资产内部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中信金控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且已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作出的相关豁免。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股权结构图: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股权结构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信金控编制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与本公告同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

3、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以及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中信金控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拟于本次股份无偿划转获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披露。

本行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股票代码:601998 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3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

全额认购可配售A股股份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6月22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出具的《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关于全额认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配售A股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将根据本次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中信有限可获得的配售A股股份。在本次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前,如中信有限向其他方划转所持本行股份,并致中信有限不再作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则自划转完成之日起,中信有限不再履行承诺函项下关于认购本行A股配股的承诺。

同日,本行收到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出具的《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全额认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配售A股股份的承诺函》,中信金控承诺,在本次A股配股相关股权登记日当日中信金控作为本行登记的控股股东之情形下,将根据本次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中信金控可获得的配售A股股份。

上述承诺将在本次配股获得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际履行。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

股票简称: 中信银行(A股)、中信银行(H股)

股票代码: 601998(A股)、0998(H股)

收购人: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53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53层

一致行动人之一: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一致行动人之二: Fortune Class Investments Limited

住所: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Kong

通讯地址: Suites 2301-04,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Kong

一致行动人之三: Metal Link Limited

住所: 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32楼

通讯地址: 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32楼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六月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收购系收购人通过国有资产内部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18%股份以及面值为263.88亿元的中信转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本次收购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划转涉及的划入方股东资格以及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本次收购是否能通过上述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中信有限

2、Fortune Class

3、Metal Link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架构如下图所示:

注:2018年,财政部将所持有的中信集团10%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持有;2021年12月,财政部向中信集团进行现金增资,且于2022年3月将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向中信集团增资,上述工商变更尚待完成。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中信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有限为中信金控的控股股东,中信集团为中信金控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金控直接控股股东中信有限的基本情况,参见“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1、中信有限”。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金控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2、中信有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有限的控股股东为中信股份,实际控制人为中信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有限控股股东中信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有限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基本情况,参见“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1、中信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Fortune Class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Fortune Class的控股股东为中信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信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Fortune Class控股股东中信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Fortune Class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基本情况,参见“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1、中信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Metal Link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Metal Link的控股股东为中信股份,实际控制人为中信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Metal Link控股股东中信股份的基本情况,参见“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2、中信有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Metal Link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基本情况,参见“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1、中信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各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中信金控

2022年3月16日,人民银行正式向中信金控颁发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中信金控于3月24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括企业总部管理和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金控无对外投资。

2、中信有限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有限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3、Fortune Class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Fortune Class为债券、股票和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平台,暂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4、中信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为持股平台,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5、Metal Link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Metal Link为持股平台,暂无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6、中信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7、中信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股份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2022年3月16日,人民银行正式向中信金控颁发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中信金控于3月24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括企业总部管理和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成立未满一年,暂无近三年财务信息。

中信有限系中信金控控股股东,是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企业集团,业务涵盖综合金融服务、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等五大板块。

中信有限最近三年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2021年审计报告号分别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26406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27381号”以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7365号”。

(二)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中信有限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有限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参见“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之“(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2、Fortune Class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Fortune Class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注:2021年审计报告正在签署中。

3、Metal Link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Metal Link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注:2021年审计报告正在签署中。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一)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中信金控成立于2022年3月24日,自中信金控成立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间,中信金控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二)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中信有限、Fortune Class及Metal Link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金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

2、监事

注:监事长任生俊已调离,尚在履行相关公司治理程序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金控的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中信有限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有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

(2)监事

注:监事长任生俊已调离、监事曹斌已退休,尚在履行相关公司治理程序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信有限的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2、Fortune Class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Fortune Class董事情况如下(无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Fortune Class的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3、Metal Link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Metal Link董事情况如下(无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Metal Link的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各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各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境内、境外其他主要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各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各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八、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中信金控与其一致行动人中信有限、Fortune Class及Metal Link间的控制关系,参见“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之“(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架构”。

基于上述控制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中信有限、Fortune Class和Metal Link构成中信金控本次收购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2022年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了中信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中信集团将通过中信金控进一步加强对综合金融服务板块的集中统一管控,强化金融服务能力,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综合金融服务板块的长期健康发展。

中信金控拟通过本次交易受让中信有限所持中信银行64.18%股份(包括28,938,928,294股A股股份,2,468,064,479股H股股份)以及面值为263.88亿元的中信转债,并在完成本次收购后,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中信金控、中信有限将根据监管机构审批进展,认购中信银行配股方案下可获配股份。中信有限计划根据金融监管要求和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对股份划转后剩余的中信银行股份(包括直接持股及Fortune Class持股)进行处置,处置股份比例不超过当前中信银行总股本的1.211%。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已履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2022年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中信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

2、2022年6月10日,中信金控获得香港证监会豁免因本次无偿划转需要作出的全面要约责任。

3、2022年6月17日,财政部金融司出具函件,确认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4、2022年6月22日,中信有限与中信金控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和《中信转债无偿划转协议》。

(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如下:

1、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本次划转涉及的受让方股东资格。

2、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目前相关方正在推进相关审批程序。本次收购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一)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收购前,中信金控未直接持有中信银行的股份;划出方暨一致行动人中信有限直接持有中信银行31,988,728,7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37%,包括28,938,928,294股A股股份、3,049,800,479股H股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信有限还持有中信银行发行的中信转债,面值为263.88亿元;一致行动人Fortune Class直接持有中信银行10,313,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一致行动人Metal Link直接持有中信银行285,186,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3%。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信银行32,284,227,7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97%。

本次收购前,中信银行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图如下: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