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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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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4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上午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六名,通讯表决董事三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是迟国敬、李林、陆宇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7月8日届满,届时将成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陈宏伟先生、于桂亭先生、赵如奇先生、丁圣沧先生、于增胜先生和于韶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沧州明珠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2年6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43号。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魏若奇先生、陆宇建先生和冯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宇建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5月10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详见2022年6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46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稿)》《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22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23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关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3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制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议案中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制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会议部分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6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47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4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2 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陈宏伟先生、于桂亭先生、赵如奇先生、丁圣沧先生、于增胜先生、于韶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陆宇建先生、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陆宇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宇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已作出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 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除陆宇建先生外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陆宇建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5月10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 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宏伟先生,中国籍,197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沧州大化集团TDI公司物资部设备计划员,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销售处副处长、硝酸车间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董事长职务,在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陈宏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桂亭先生,中国籍,1949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劳动模范,国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北省“优秀企业家”。历任沧州市电子设备厂车间主任、政工科科长,沧州市二轻局副局长,沧州市东风塑料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沧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职务,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于桂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如奇先生,中国籍,1964年生,高中学历,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省劳动模范。历任沧州市东风塑料厂业务员、销售处长,沧州市东风塑料厂聚氨酯分公司经理,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董事,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沧州高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在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沧州东塑颐和商城有限公司、河北沧州东塑集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沧州东塑明珠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在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在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董事,在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沧州高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任监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赵如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赵如奇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圣沧先生,中国籍,1972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沧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师,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董事,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明珠服饰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明珠时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颐和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明珠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最近五年,除任公司董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颐和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时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沧州明珠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服饰产业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丁圣沧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丁圣沧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增胜先生,中国籍,1976年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公司销售经理、行政部经理、董事、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沧州明珠天佳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职务,在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于增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于增胜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韶华先生,中国籍,1972年生,中专学历。历任公司业务代表、区域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公司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职务,在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董事长,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级管理人员职务。

于韶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于韶华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若奇先生,中国籍,1957年生,本科毕业,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SA/TC48)委员、住建部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管道制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最近五年,除任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SA /TC48)委员、住建部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管道制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魏若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魏若奇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宇建先生,中国籍,1971 年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最近五年除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外部监事、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陆宇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陆宇建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颖女士,中国籍,196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国际部主任、企管委副主任、《城市燃气》杂志社副主编,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多美时装备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最近五年冯颖女士除在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职务,在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任国际部主任、企管委副主任、《城市燃气》杂志社副主编,在北京市燃气集团协会工作部任副经理,在多美时装备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冯颖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冯颖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4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2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22年6月22日11: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付洪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2022年6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45号。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4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第八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付洪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二、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股东大会在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时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 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3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付洪艳女士,中国籍,1968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服饰产业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监事。

最近五年,除任公司监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服饰产业有限公司、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付洪艳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付洪艳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4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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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