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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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6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采用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2-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2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年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3日
(二)股东年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会议室和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中国工商银行会议室,会场间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连接。
(三)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2,563,913,81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6,406,257,089股的87.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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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年会情况,本次股东年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年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行长廖林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本行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本行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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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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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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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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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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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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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四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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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德霖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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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胡祖六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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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澜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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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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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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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选举陈四清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其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选举陈德霖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选举胡祖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选举刘澜飚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关于陈四清先生、陈德霖先生、胡祖六先生和刘澜飚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2年5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将向截至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人民币2.933元(含税)。A股股息预期将于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支付,H股股息预期将于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支付。有关向A股股东派发2021年度股息相关事宜,请参见本行另行发布的A股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年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和袁冰玉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年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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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监事变动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6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澜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刘澜飚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
刘澜飚,男,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刘澜飚先生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院分党委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南开大学东北亚金融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政府债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商业银行管理、货币经济学、系统性金融风险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金融科技和国际金融合作等领域研究。曾任南开大学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辽沈银行外部监事等职。目前兼任财政部财政风险研究工作室专家、财政部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政府债务咨询专家、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亚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我国债务危机的防范治理与有效缓解对策研究”首席专家等职。刘澜飚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除上述披露外,刘澜飚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此外,刘澜飚先生与本行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联或利益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根据本行公司章程,每位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连选连任。本行监事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和有关公告。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其他与选举刘澜飚先生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有关监管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
本行外部监事沈炳熙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职务。经沈炳熙先生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
本行监事会对刘澜飚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对沈炳熙先生在担任外部监事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