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6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7版)

2022-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一)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支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现有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7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14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142手可转债。现有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保荐人民生证券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有人名册,截至2022年3月31日,登记在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发行人股份为527,057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53%。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数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00,000,000股,其中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天健审【2020】7-336号(2019年度报告)”、“天健审【2021】7-493号(2020年度报告)”及“天健审【2022】7-196号(2021年度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在本节披露的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合并口径利润总额的5%,或者金额虽未达到利润总额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2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1、2022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拜费尔设立控股子公司安徽洁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拜费尔认缴60%股份。公司自安徽洁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22年2月,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广州洁特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注销后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22年3月3日,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自洁特生命科学(上海)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6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洁特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认缴100%股份。公司自广州洁特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21年12月,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认缴100%股份。公司自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广州洁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认缴100%股份。公司自广州洁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4、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数;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2022年1-3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ROE=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当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当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当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当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当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当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当期缩股数;M0当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他字母指代的意义同本注释“2、基本每股收益”中各字母的意义。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2019年至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数据引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707号)。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捐赠支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增加1,082.11万元、增加980.44万元、减少183.95万元和增加144.91万元。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度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2、2020年度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2021年度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应当根据首次

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为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回款期和安全期,使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以及应对日后市场变化,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决定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根据公司2019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由于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可提供更具可比性的财务信息,方便投资人理解不同期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不同影响,因此经2019年8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为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确认此次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属于前期差错,鉴于前述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时已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此次认定为前期差错时无须再重复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三)会计差错更正

(1)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

为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回款期和安全期,使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及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以及应对日后市场变化,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决定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根据公司2019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

变更前的计提坏账比例与公司新三板挂牌和前次申报创业板披露的坏账计提比例一致,此次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注:变更前计提坏账比例与公司新三板挂牌和前次申报创业板披露的坏账计提比例一致。

此次应收款项计提比例变更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见,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基本相当,在可比公司中与安谱实验和拱东医疗同属计提比例较高的公司,符合谨慎性原则。

公司2019年8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为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确认此次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属于前期差错,鉴于前述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变更时已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此次认定为前期差错时无须再重复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此次前期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39,737.41万元、96,970.91万元、118,045.49万元和121,489.58万元。公司的资产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1,928.70万元、59,335.76万元、56,996.25万元和52,473.1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18%、61.19%、48.28%和43.19%。2020年公司流动资产规模较2019年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当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808.71万元、37,635.15万元、61,049.24万元和69,016.4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2%、38.81%、51.72%和56.81%。2020年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下降主要系当年流动资产增长迅速所致。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构成。2020年末较2019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产销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长形成的经营积累以及2020年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为存放微信、支付宝、京东钱包账户余额,其余额主要系因为子公司拜费尔部分业务通过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等网络渠道开展而产生的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608.41万元、33,044.33万元、26,346.82万元和20,294.48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02%、55.69%、46.23%和38.68%。2019年至2020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扩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另一方面,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2020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2021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下降主要系经营活动占用资金增加以及购建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主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295.59万元、8,777.25万元、14,874.56万元和15,867.31万元,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48%、17.42%、17.38%及20.84%(年化处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长。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幅下降,主要系受到2020年疫情的影响,子公司防护类产品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所致;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应收部分耗材类客户的货款尚在账期内未结算所致,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系耗材类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A、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从而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无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按账龄组合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9.51%、99.46%、99.44%和99.33%,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相对较小。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注1:巴罗克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注2:安谱实验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注3:硕华生命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

注4:拱东医疗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在充分考虑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根据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以往的经验,并考虑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制定了谨慎、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严格。

B、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材料采购款、设备采购款等。2020年末和2021年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预付材料款和口罩设备款等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至2020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2021年,账龄超1年的主要预付款项系发行人与国机智能就预付的设备款项的归还事宜的诉讼尚待法院的最终裁决。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78.48万元、907.91万元、279.64万元和671.0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1%、1.53%、0.49%及1.28%,比重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一方面系2020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增长,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金额增长较快,另一方面系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张,公司租赁厂房、仓库增加,从而导致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增加;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大,主要系本期支付租赁生产设备的押金保证金所致。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48%、15.24%、21.60%和24.47%。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在产品是车间正在加工尚未完工入库的产品,发出商品是产品已销售出库但尚未得到客户验收的产品。

2020年末,公司存货较2019年末增加5,209.02万元,增幅135.93%,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增加防护类产品库存及耗材原料储备所致。

2021年末,公司存货较2020年末增加3,270.56万元,增幅36.17%,主要系伴随业务规模增加而增加的原材料及成品库存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3,056.13万元、3,165.01万元、87.78万元和51.8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94%、5.33%、0.15%和0.10%。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IPO中介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及预缴企业所得税。

2019年短期理财产品变动系公司根据2019年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原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的短期理财产品转列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所致。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808.70万元、37,635.15万元、61,094.24万元和69,016.45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入增加导致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增加。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053.75万元、22,582.54万元、29,312.93万元和28,382.26万元,主要构成为房屋及建筑物、生产机器及工具、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和行业特征相符,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及2021年,公司固定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外购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增加所致。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