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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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2-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退 公告编号:2022-04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6月13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3、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022年6月2日,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44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3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退

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6月13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7月1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将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六、其他重要提示

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对于深股通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同时将被调出深股通标的,届时深股通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后续公司股票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退 公告编号:2022-04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代东方”)于近日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以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书》,公司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申请书》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三: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四:漳州异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提出仲裁涉及事项及理由

当代东方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1日及2021年11月11日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人民币借款展期协议》。

《人民币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展期金额为人民币47,449,895元,展期11个月,展期后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10月13日;展期期间贷款年利率为浮动利率,自展期日起,依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10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7基点计算,年利率5.32%。利率按年调整,调整日为展期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被申请二三四同意为该展期后的借款继续提供担保。

因被申请人一逾期还款,已构成违约。申请人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本次仲裁请求

1、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签订的编号GSHT2020117836《授信额度协议》于2022年5月9日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一立即偿还申请人贷款本金人民币47449895元(币种下同)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2年5月18日利息617059.51元、复利为4017.3元,自2022年5月19日起以贷款本金47449895元为基数,按照借款利率上浮50%(即年利率7.98%)计收罚息,以未付利息和罚息为基数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贷款年利率依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加67基点,按年调整,调整日为展期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

3、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保全费50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二、三、四对被申请人一所负前述第二、三项还款义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仲裁费用由四被申请人共同承担。以上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不含保全费)48070971.81元。

二、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已被厦门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目前上述仲裁事项尚未仲裁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