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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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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2-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解凤祥先生、解佩玲女士、范新江先生、唐东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披露了《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288,8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7%)的一致行动人中的部分股东解凤祥先生、解佩玲女士、范新江先生、唐东升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1%)。

2022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部分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5月31日,解凤祥先生、解佩玲女士、范新江先生、唐东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了1,58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6584%。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由49,288,825股减少至47,699,627股,持股比例由5.166582%下降至 4.999998%,不再是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今日接到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解凤祥先生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公告日,解凤祥先生、解佩玲女士、范新江先生、唐东升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999,9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4468%,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主要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2,999,998股,与预披露3,000,000股存在2股的差异,主要原因是委托交易未能全部成交所致。除此之外,本次减持股份事项所涉及内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