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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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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2-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8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546,137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核准情况

2021年9月15日,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润乳业”)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579,801股新股。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完成向1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590,909股。

3.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51,590,909股股份已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4.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关股份的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599,337股增加至320,190,246股。除此之外,公司自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前述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其余16名认购对象承诺:自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16名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锁定期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润乳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546,137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39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41元(含税)调整为0.14315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4,799,955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公司总股本为315,390,291股,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原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22年5月18日,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1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320,190,2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146,824.69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详见公司披露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号)。

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

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号),公司已按照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99,955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799,955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公司总股本为315,390,291股。

三、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4315元(含税)。计算方式如下:

1.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总股本=45,146,824.69÷315,390,291=0.1431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总股本=0.14315×315,390,291=45,148,120.16元。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公司拟向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315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45,148,120.1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