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非法人组织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2年6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新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故本次对《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中委托理财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2年6月修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随着公司资产交割的逐步落实,有望在逐步降低对外债务余额的同时产生剩余现金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偿债能力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非法人组织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偿债能力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非法人组织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非法人组织的闲置自有资金。

6、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由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审议的委托理财为预计额度,并非实际发生额。因受新冠疫情防疫政策影响,公司正在推进的资产交割工作进度受限,导致对应回款推迟。待该部分回款到账,公司偿还到期债务后剩余的闲置资金将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从而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偿债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