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3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齐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齐向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的议案》,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姜军成(主任)、吴云坤、徐建军、赵炳弟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徐建军(主任)、齐向东、赵炳弟
审计委员会 :孟焰(主任)、吴云坤、赵炳弟
其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孟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上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张继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张继冉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理(即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指定吴云坤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聘任吴云坤先生为公司经理(即总裁),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2、同意聘任杨洪鹏先生、何新飞先生、徐贵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3、同意聘任刘红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4、同意指定吴云坤先生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董事会秘书。
吴云坤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6509268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吴云坤先生、杨洪鹏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何新飞先生、徐贵斌先生、刘红锦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5日
附件:
何新飞,男,生于1973年3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6年7月至2000年6月,任合肥科苑电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2000年6月至2001年5月,任合肥未来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2001年5月至2003年5月,任清华比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分区经理;2003年5月至2006年2月,任联想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网神股份执行副总裁;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何新飞先生持有公司17857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贵斌,男,生于1975年12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2000年3月至2002年1月,任河北国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3年10月,任河北九州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河北鑫科集团IT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07年10月,任石家庄竹林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2年1月、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奇虎科技技术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华南基地负责人。
徐贵斌先生持有公司20408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红锦,女,生于1977年1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2000年1月至2004年3月,任中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助理;2004年3月至2009年4月,任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至今,任网神股份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红锦女士持有公司5102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3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张继冉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张继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3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2,072.4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72.4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变更为人民币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5,411,855,027.1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奇安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项目8、9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为含利息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截至2022年6月21日,公司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④=①-②+③,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72.4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安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