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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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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公告

2022-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6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佰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佰粹”)因经营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前述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近日取得了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以上经营范围变更外,杭州佰粹其他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70

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告为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西子国际”)要约收购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大集团”)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83

● 申报简称:百大收购

● 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7月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30日和2022年7月1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公司于 2022 年5月31日披露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相关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百大集团除西子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夏鑫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1、被收购公司名称: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百大集团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865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2,000,00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百大集团总股本比例:8.5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11.39元/股

9、要约有效期: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7月1日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西子国际作为百大集团的控股股东,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收购人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收购人决定采用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百大集团控股股东仍为西子国际,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夏鑫。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百大集团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2年6月2日起至2022年7月1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30日和2022年7月1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83

2、申报简称:百大收购

3、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出。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2)股东撤回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4)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5)要约期满后,如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少于或等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按照约定条件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如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五、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六、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七、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