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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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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因疫情防控要求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

关联股东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傅凌儿女士、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1-11。议案1-11已获得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2已获得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视频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