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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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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2-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休市且港股通服务暂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2年7月1日起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2年7月4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鉴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休市且2022年7月4日纽约交易所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2年7月1日起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并自2022年7月5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期间,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银华恒生港股通 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2.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自2020年1月13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2年7月4日起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两年,上述产品目前仅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开放相关业务的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4.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9日发布的《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3001)自2022年7月5日起继续暂停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鑫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29日起,银华鑫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305,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官方活动公告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参加费率优惠的代销机构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22年6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费率折扣以代销机构具体安排为准,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2年6月28日起增加长城证券为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基建ETF,扩位证券简称:基建ETF,基金代码:516950)、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光伏50,扩位证券简称:光伏50ETF,基金代码:516880)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