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26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西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刚先生、刘兴瑞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2选举刘兴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

知日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29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5月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时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由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全省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办事系统统一切换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进行登记,不再允许手工录入,导致公司此次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的要求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公司拟对《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30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3日 14:00:00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 59 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3日

至2022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7月8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7月8日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7月8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容知日新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332331

邮箱:ronds_@ronds.com.cn

联系人:黄莉丽、孔凯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需参加现场会议,请在提交登记资料前与公司联系,确认当天的疫情防控政策。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7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聂卫华先生、贾维银先生、黄莉丽女士、姚结兵先生和罗曼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翔先生、张璇女士、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翔先生、张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高洪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刘刚先生、刘兴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一:董事简历

聂卫华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6年2月至1996年7月,任职于安徽华典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1996年7月至1997年4月,自由职业;1997年5月至1998年4月,历任厦门德大食品有限公司企划专员、西南大区经理;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广东华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管理科科长、百得事业部经理;2000年1月至2003年1月,任中山市百得燃气用具公司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04年10月,自由职业;2004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容知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容知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聂卫华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6.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贾维银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维银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3月至2003年6月,任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学院教师;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在通用电气全球研究院上海分院从事研究工作;2004年2月至2004年10月,创业筹备;2004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容知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6年7月,任容知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截至本公告日,贾维银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9.9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长聂卫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莉丽女士,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0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安徽瀚洋国贸发展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4月,任安徽向日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自由职业;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合肥合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项目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容知有限财务负责人;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黄莉丽女士间接持有公司0.41%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结兵先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6月毕业于暨南大学。2006年7月至2022年1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经理、解决方案及营销部长、产品线行业总经理、海外国家VP及系统部部长,2022年2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主管销售和服务体系。

截至本公告日,姚结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曼曼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8月至2000年7月,在金寨江店中学任教;2000年8月至2002年7月在安徽教育学院学习;2002年3月至2015年4月,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历任记者、主持人、节目部主任;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在中国科技大学学习;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罗曼曼女士间接持有公司0.35%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翔先生,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7月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2000年8月至2002年5月在山东工程咨询设计研究所工作,2002年6月至2005年5月在安徽三联学院任经管系教师,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在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在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7年1月至今在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王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璇女士,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年6月本科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2005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6月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在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任访问学者,2005年6月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任教师岗位,现为会计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张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洪波先生,198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7月本科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7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11月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8月至2008年8月在安徽师范大学任教师,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在铜陵兆盈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CTO),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在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汽车工程系)任博士后研究员、助理研究员,2019年7月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任副研究员、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日,高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监事简历

刘刚先生,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3月,硕士毕业于上海大学。2008年3月至2015年3月在本公司担任嵌入式开发工程师、部门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12月在本公司担任智能监测产品部总监,2019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先后分管硬件研发产品线和产品管理部。

截至本公告日,刘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33%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兴瑞先生,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年7月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在西安敏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在陕西惠德电力仪器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开发组长,2015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刘兴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29%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27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贾韵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贾韵坛女士简历

贾韵坛女士,198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7月本科毕业于安徽大学,2011年7月,硕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在葡萄牙米尼奥大学孔子学院担任中文教师,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从事自由职业,2014年3月至2016年7月在本公司担任综合管理部行政专员,2016年7月至2019年10月在本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专员,2019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监事、综合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贾韵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28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知日新”)于 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115,600.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3,798,54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317,055.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6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可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日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

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容知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