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亲属
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亲属
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福泵业”)于2022年06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邵雨田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邵雨田先生的亲属邵秀丽女士于2022年06月08日、2022年06月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为已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邵秀丽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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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价格-买入成交价格+短线交易期间到账的股息红利所得=49013-47265+158.70=1906.7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件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邵雨田先生及邵秀丽女士亦积极配合、第一时间纠正错误,在本公告披露前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全额上交至公司。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公司向邵雨田先生及邵秀丽女士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邵雨田先生确认本次买卖泰福泵业股票系其亲属邵秀丽女士缺乏认识,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邵雨田先生本人的意见,为邵秀丽女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邵秀丽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全额上交至公司。
3、邵雨田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本次违规交易给上市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票,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并落实督促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邵雨田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