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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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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2-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华阳新材 编号:临2022-04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武跃华先生提名,董事会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耿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耿志强先生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资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耿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耿志强先生简历:

耿志强,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山西省清徐县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有机化工厂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行政科长、工会办主任、供应部部长、厂长助理、供销经理、副厂长、党委书记,太原市元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原科源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华阳新材 编号:临2022-04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华盛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华盛丰拟向光大银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公司将为其以上两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对华盛丰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光大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华盛丰向光大银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公司为其以上两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结合子公司融资需求,华盛丰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5%,公司拟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盛丰拟向中国银行并州支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5%,公司拟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2-015号公告),公司2022年为华盛丰新增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今年累计为华盛丰提供的担保未超过公司2022年对华盛丰新增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盛丰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白晓宇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园区南区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04月11日至2037年04月10日

营业范围:铂、钯等各种催化剂及含贵金属废料的回收、提纯和贵金属加工、贵金属基础化合物及其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加工、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744.44万元,负债总额29,696.16万元,资产负债率78.67%,净资产8,048.2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6,113.44万元,利润总额-2,304.89万元。

截止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8,393.80万元,负债总额29,803.75万元,资产负债率77.63%,净资产8,590.05万元,营业收入9,191.20万元,利润总额1,027.53万元。

3、公司持有华盛丰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盛丰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所提供担保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额度,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9.05%;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华阳新材 编号:临2022-042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阳降解”)向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纤维新材”)购买建设用地13,584.11平方米,总金额为471.0969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土地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降解为满足2万吨/年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拟以现金方式向关联方纤维新材购买建设用地13,584.11平方米,总金额为471.0969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波涛

注册资金:155675.06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王家庄村(龙川聚集区王家庄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纤维新材系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阳集团”)的子公司,华阳集团托管公司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与纤维新材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估价期日土地使用者:纤维新材;

2、评估目的:纤维新材转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3、士地使用证号或权属证明:平国用(2014)第025号;

4、宗地位置:王家庄工业园区;

5、估价期日的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6、估价设定的用途:工业用地;

7、土地使用年限:42.08年;

8、土地面积:13584.11平方米;

9、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等他项权利限制。

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阳泉中允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晋-阳中允【2022】〈估〉字〈平〉第13号)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对价依据。

1、评估对象:纤维新材一宗地;

2、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6日;

3、评估方法:根据《城镇土地估计规程》以及待评估宗地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师收集的有关资料,考虑到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程度,选择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4、评估值:总地价471.0969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格及履约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华阳新材 编号:临2022-039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6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为:冯志武、武跃华、李云峰、罗卫军、吴建宁、景红升、田旺林、杨志军、季君晖)。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耿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光大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并州支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土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项目用地。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42号公告。

关联董事冯志武、武跃华、李云峰、罗卫军、吴建宁、景红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机构,并同意公司按照会议审议情况重新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华阳新材 编号:临2022-043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参加表决的监事为:李刚、吴斌、孟晋斌、连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子公司向光大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担保事宜审议程序符合规范流程,有利于该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担保事宜审议程序符合规范流程,有利于该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土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