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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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王建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期限及担保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非融资类保函及其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拟将邯郸银行授信期限由一年延长为三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同步延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2-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推进公司ESG管控工作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同意搭建公司ESG管控架构,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增加ESG相关的管控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ESG管控架构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章程修正案》(附件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附件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附件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说明》(附件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附件5)以及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5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 《章程修正案》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3.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说明》
5.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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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因本次章程增加、修改条款而致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应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2.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内容不变。
附件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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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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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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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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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平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徐国平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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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非融资类保函及其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拟向邯郸银行申请不超过1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由中钢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期限及担保期限的议案》,同意中钢设备将上述邯郸银行授信的期限延长为三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由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同步延长。本次担保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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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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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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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的相关安排,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中钢设备与授信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中钢设备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61,33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7.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担保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的基本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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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ESG管控架构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公司ESG管控工作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公司搭建ESG管控架构,由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以及ESG专项组三个层级,各层级的主要职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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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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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4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1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特别提示:根据深交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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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议案二、三、四、五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自我健康防疫措施。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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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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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2022年7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2年7月14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