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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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2022-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江苏迅达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迅达电工”)向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3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结合江苏迅达电工实际经营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原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基础上,新增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额度,合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江苏迅达电工向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3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扬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江苏迅达电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迅达电工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江苏迅达电工的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为江苏迅达电工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2,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迅达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志兰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住所: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南唐大街36#

经营范围:

(1)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一般项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电机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注:公司于2021年5月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向全资子公司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将共同对江苏迅达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控制江苏迅达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表决权,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江苏迅达电工49%的股权。上述被担保方基本情况以该次增资完成后的信息列示,相关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尚在办理中,手续完成与否不影响各股东按照协议约定的最终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1的会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立信审字(2022)第ZA14708号”。2022年3月的会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编号:BZ093322000319

2、保证人(甲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具体详见担保范围)之和。

4、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22年6月27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摩恩电气;证券代码:002451)于2022年06月24日、06月27日和06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核查,其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