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铁峰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会刘铁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会刘铁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及致歉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云莉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CNY 10,000,000.00),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支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CNY 20,000,000.00),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支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及致歉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签署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CNY 10,000,000.00),期限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
1、合同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信用代码:91110102663103369Y
法定代表人:郭子润
注册资本:无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首层南侧及第11楼03、05-11单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CNY 10,000,000.00),期限三年。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银行贷款融资。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CNY 10,000,000.00),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币种金额大小写)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CNY 10,000,000.00)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刘铁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关联自然人,刘铁峰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刘铁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铁峰先生通过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44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借款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CNY 10,000,000.00)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担保人:刘铁峰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公允性
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此融资提供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刘铁峰先生本次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2022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2,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CNY 10,000,000.00),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支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审议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过程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审批情况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议案》(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授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CNY 20,000,000.00),期限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刘铁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关联自然人,刘铁峰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刘铁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铁峰先生通过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44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借款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CNY 20,000,000.00)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人:刘铁峰
6、担保范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根据《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 ),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公允性
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此融资提供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刘铁峰先生本次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2022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该关联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CNY 20,000,000.00),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担保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支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审议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过程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最高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由于工作疏忽,公司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遗漏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提交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在此,我们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后续,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刘铁峰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世纪”)及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华众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达安世纪持有公司股份40,64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890%(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130,133,1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3,862,380计算,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此标准计算),悦华众城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14%,两家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44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904%。上述控股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76,6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40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
经核查,自公司接到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之日起过去的12个月内,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未实施过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控股股东自身运营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达安世纪持有公司股份40,645,280股,悦华众城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44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904%。上述控股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76,6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40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二)控股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达安世纪、悦华众城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达安世纪、悦华众城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铁峰控制的企业,在刘铁峰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刘铁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所持的公司股份。若刘铁峰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刘铁峰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数量:达安世纪、悦华众城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铁峰控制的企业,在刘铁峰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达安世纪、悦华众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信息披露: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二)刘铁峰通过达安世纪、悦华众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自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刘铁峰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刘铁峰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若刘铁峰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其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刘铁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及实际控制人刘铁峰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达安世纪、悦华众城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