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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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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2-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原董事王海琨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一、补选公司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函,推荐陈璐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稳定衔接及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璐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补选陈璐雯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补选陈璐雯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陈璐雯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陈璐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6月2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璐雯女士,中国国籍, 198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辅修法律。

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下属衢州光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财务会计;2009年7月至2014年7月,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下属衢州光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工程财务会计、工程财务主管;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在贵州省审计厅,任投资二处审计人员;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在贵州省贵鑫瑞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风险投资部风控专员、风控部部长;2021年12月至今,在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陈璐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惩戒。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4日

至2022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6 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7月14日 14:15-14:45。

(二)现场登记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 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 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 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 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 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 2022 年7月13日下午 16 时以前将信函或传真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并请来电确 认登记状态。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 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 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 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5号,航宇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张跃

联系电话:0851-84108968

传真:0851-8411726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 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 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