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关于大成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2)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按单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7)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
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若投资者选择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 = 98,522.17/1.0170 = 96,875.29份
(3)若投资者选择 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160 = 98,425.20份
(3)“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5)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6)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规定请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1)A类基金份额
■
针对投资者赎回持有的本基金A类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2)C类基金份额
■
针对投资者赎回持有的本基金C类份额,将100%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持有3个月赎回10万份,赎回费率为0.0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7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70×0.05%=50.85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70-50.85=101,649.15元
例: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持有3个月后赎回10万份,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7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0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70-0=101,700.00元
(3)“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5)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6)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7)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
(1)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直销网点(含大成基金网上交易),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之营业网点。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的说明。基金转换的原则:
(1)“份额申请”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2)“定向转换”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名称。
(3)“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电话:0755-22223523、0755-22223177、0755-22223555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陈红霞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518040
(2)大成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7.2 代销机构
(1)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网址:http://www.qzccbank.com
(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9)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https://www.duxiaomanfund.com/
(1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个人业务)、400-088-8816(企业业务)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1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网址:www.jfzinv.com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9)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网址:http://www.tl50.com
(2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http://www.hgccpb.com/
(2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2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new-rand.cn
(2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2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2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的程序,并及时公告。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