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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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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2-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4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3日和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4日和2020年6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7号)、《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2020-038号)、《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4号)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1月2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概述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城市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筹集资金总额为3,680万元,其中包含员工自筹资金1,840万元以及经公司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相关激励基金计划提取的2019年度激励基金1,840万元。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0个月,公司委托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设立“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专项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进行实施与管理。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及锁定期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7月2日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0,987,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交易均价为3.2856元/股,实际成交金额 3,610.13万元。上述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账户名下之日,即2020年7月2日起计算,锁定期于2022年1月2日届满。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3日和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5号)、《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6号)、《关于2019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2020-047号)、《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2020-048号)和《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098号)。

截至本公告日,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票10,987,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账户名下之日,即2020年7月2日起计算,存续期将于2023年1月2日届满。

1.在存续期内,根据《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案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管理委员会与长江养老协商一致后,由长江养老落实减持操作,并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减持完毕。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终止和延长将严格按照《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资产管理机构和托管人应当在扣除相关管理费及托管费等相关税费后,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4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9号)刊登于2022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355,500,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8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844,006.81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10.42%。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每股分红以实际派发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本次实施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55,500,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8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亚君、黄莉

咨询电话:0871-65626688

传真电话:0871-656266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