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华瑞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2-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6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nanhua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交替循环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所对应的第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所对应的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根据《南华瑞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存在因单一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而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引发基金合同终止等风险。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