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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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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债券代码:143303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证券代码:6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2-04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22年6月2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设立安全管理部(环保管理部)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环保管理专业化水平,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现状,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环保管理部)”。

公司安全管理部(环保管理部)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公司机关部门管理。公司原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职责中的“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环保管理”职责整体划归安全管理部(环保管理部)。原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构设置调整为生产技术部。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制定实施《经理层成员选聘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制定实施《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筹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决策事项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遴选及征求意见,提名李星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星国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李星国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名李星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章智强、邢立广、瞿业栋、李雪峰、白华裔、王占成、余英武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李星国先生简历

李星国,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理学部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氢能源利用材料(制氢、氢分离和储氢)。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能源与纳米材料实验室主任,日本广岛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自然科学基金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专家组评审委员。严纯华院士863团队成员,是稀土金属提纯和稀土材料专家(磁材、储氢、高纯金属),兼任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债券代码:143303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证券代码:6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2一04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6月2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筹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决策事项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债券代码:143303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证券代码:6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2一05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

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

预计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39189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83.78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调整后2022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由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税)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税)。

●本次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的其他相关信息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包钢股份自2017年起进行稀土精矿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双方确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0元/吨(干量),2022年稀土精矿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亿元(含税)。2022年1-6月稀土精矿交易量为11.66万吨(干量,折REO=50%),含税金额为34.73亿元。

2022年以来,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稀土行业整体发展良好,下游新能源汽车、风电、节能电机等稀土应用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导致主要轻稀土产品市场价格震荡上行并维持高位,稀土氧化物价格有较大涨幅。在全球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下,稀土下游需求仍将稳步增长。鉴于此,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包钢股份决定上调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经公司与包钢股份协商,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39189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83.78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调整后2022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由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税)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税)。双方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如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相应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包钢股份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双方确认,自2022年7月1日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期间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适用本次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014649754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刘振刚

注册资本:4,558,503.26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选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主要财务指标(源自公开披露数据):

单位:亿元

关联关系:包钢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包钢股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7名关联董事章智强、邢立广、瞿业栋、李雪峰、白华裔、王占成、余英武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料需求的必要保障,能够巩固提升公司稀土原料资源拥有量,为公司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原料支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包钢股份排他性地向公司供应稀土精矿,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本次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的其他相关信息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鉴于稀土精矿价格上涨将一定程度推高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将遵循发展战略及规划,持续深化“四降两提”工程,进一步强化成本管控、管理提升及改革创新力度,对标升级工艺、技术、管理等要素指标,改革创新主要产品营销模式,实现保供稳价、稳定市场等经营目标,努力消化稀土精矿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统筹施策不断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股东等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五)《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债券代码:143303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证券代码:6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2-05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5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5日

至2022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先发送传真、电子邮件等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可以提前与公司联系确认参会事宜,并务请提供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系人:郭剑 李学峰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电子邮箱:cnre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并应当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