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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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2-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邓水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邓水岩先生拟自2022年5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副总经理邓水岩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10,021,307股(注:本公告总股本均按截止2022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410,021,307股计算)的0.0105%,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06.20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邓水岩先生的《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告知函》,邓水岩先生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5%,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06.20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邓水岩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截至本公告日,邓水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1%。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邓水岩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邓水岩先生不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5月5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的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邓水岩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5%,合计增持金额106.20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增持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