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2-04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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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任永强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是指通过通讯方式在线上会场进行投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翁羿监事因有其他公务安排,未出席此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倪艺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秦炯先生、罗宇明先生、俞伯正先生、李倬琼女士及财务负责人田超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境内律师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贺琳菲律师、刘晗静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拟聘任的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按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监票人)派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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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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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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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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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二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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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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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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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放弃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所涉优先权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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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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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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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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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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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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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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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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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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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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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第10-1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士已对第8、9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刘晗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2-04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现金增资人民币15 亿元,增资完成后,再由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进行等额美元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点汇率为准)。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中远海运石油对台州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台州中油海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人民币4,303.72万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