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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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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与本次分拆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递交、接收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二十四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锦江航运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和刘少轩事前对公司分拆锦江航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分拆上市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分拆的各项条件及要求。

(二)公司为本次分拆上市编制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分拆上市涉及的有关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审批、审核、批准事项,已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相关审批、审核、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四)本次分拆上市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五)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本次分拆上市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同意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的总体安排,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及事项。

(八)本次分拆上市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相关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的总体安排,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分拆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刘少轩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职业经理人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七位职业经理人严俊(总裁)、方怀瑾(副总裁)、王海建(副总裁)、丁向明(副总裁)、杨智勇(副总裁)、张欣(副总裁)、张敏(副总裁)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实绩及其考核兑现结果,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总金额为人民币927.0536万元并同意发放。具体如下: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严俊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上港集团职业经理人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的议案》,认为考核方法、考核程序符合《上港集团职业经理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有利于充分激发经营者的创新动力,有利于提高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上港集团职业经理人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刘少轩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5日

至2022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2年6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2年7月12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联系方法。

5.在上述现场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自有账户持股的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会场,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股东大会,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公司若变更会议召开方式,将提前发布提示性公告,请各位股东关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防疫物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5308688

传真:021-35308688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dongmi@portshanghai.com.cn

联系人:李玥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