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48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储能设备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诸南虎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49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辰新能源”)投资人民币26,458.39万元建设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或“本项目”)。
● 上述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朗辰新能源为公司新设公司,储能项目为公司在该细分领域新开展业务,本项目易受国家及行业政策导向、相关技术发展情况、建造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审慎考虑上述因素,适时适宜地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朗辰新能源投资建设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主体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命名),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开展储能项目开发、投资、运维等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临2021-064)。该公司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名为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成立时间:2022-01-2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美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G6QTH1M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宁波能源全资子公司
(二)项目投资情况
朗辰新能源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厂区空置场地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本项目将同时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和钛酸锂电池,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有效容量为45MW/90MWh、钛酸锂电池有效容量为5MW/10MWh。项目总投资约为26,458.3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融资等。项目建设期为150天。根据目前浙江电力市场情况及未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计划,项目投运后将通过电网计划调峰、电能量现货市场及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获取收益。该项目已进入“浙江省新型储能电网侧示范项目”,并已获得余姚发改委备案。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该项目将有效拓展公司储能业务,进一步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朗辰新能源为公司新设公司,储能项目为公司在该细分领域新开展业务,本项目易受国家及行业政策导向、相关技术发展情况、建造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审慎考虑上述因素,适时适宜地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50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储能设备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辰新能源”)投资人民币8,285万元建设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储能设备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万华储能设备投资项目”或“本项目”)。
● 因公司董事担任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热电”)董事职务,万华热电为公司关联方。本项目建成投运后,朗辰新能源与万华热电在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将发生储能电费与日常巡检费交易,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风险提示:本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朗辰新能源为公司新设公司,储能项目为公司在该细分领域新开展业务,本项目易受国家及行业政策导向、相关技术发展情况、用户用能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审慎考虑上述因素,适时适宜地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一、项目投资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及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储能设备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朗辰新能源投资建设万华储能设备投资项目并开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诸南虎先生回避表决。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7第(二)条规定“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朗辰新能源投资建设万华储能设备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该议案严格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二)项目投资概述
1、项目投资主体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命名),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开展储能项目开发、投资、运维等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临2021-064)。该公司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名为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成立时间:2022-01-2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美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G6QTH1M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宁波能源全资子公司
2、项目投资情况
朗辰新能源在万华热电厂区110KV配电装置楼内建设16MW/32MWh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后朗辰新能源将获得电价差收益分成。本项目拟采用磷酸铁锂电芯组成的储能系统,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拟采用“低谷充电,尖峰放电,一天充放两次”的模式运行。项目总投资约为8,28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融资等。本项目已获得北仑发改委备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朗辰新能源为万华热电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利用储能电站系统在谷电价时段储存电量,在尖电价时段向万华热电的负载供电,利用尖谷时段的电价差产生收益,该部分所产生的收益,万华热电获得10%的收益分成、朗辰新能源获得90%的收益分成,朗辰新能源的收益款由万华热电以储能电费形式支付。此外,朗辰新能源向万华热电支付6万元/年的日常巡检费。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50397844L
3、成立时间:2003年8月8日
4、注册地: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孙少文
6、注册资本:45,000万元
7、经营范围:热、电、工业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硫酸铵的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8、股权结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35%、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华热电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6,512.59万元,负债总额为37,771.01万元,净资产为78,741.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42%,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2,257.19万元,净利润13,214.23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万华热电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2,229.49万元,负债总额为40,539.87,净资产为81,689.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17%, 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9,212.91万元,净利润2,948.05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在万华热电担任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万华热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朗辰新能源与万华热电签订的《储能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在本项目合作期内,朗辰新能源为万华热电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利用储能电站系统在谷电价时段储存电量,在尖电价时段向万华热电的负载供电,利用尖谷时段的电价差产生收益,该部分所产生的收益,万华热电获得10%的收益分成、朗辰新能源获得90%的收益分成,朗辰新能源的收益款由万华热电以储能电费形式支付。朗辰新能源向万华热电支付6万元/年的日常巡检费。
(二)定价政策
每月尖峰谷结算电价以该月万华热电向浙江省电网购电电价为准,日常巡检费遵循协议加市场价格进行。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将有效拓展公司储能业务,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续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朗辰新能源为公司新设公司,储能项目为公司在该细分领域新开展业务,本项目易受国家及行业政策导向、相关技术发展情况、用户用能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审慎考虑上述因素,适时适宜地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51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1)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石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持有其20%股份(2)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羿光伏”),宁波能源持有其40%股份。两家公司均为宁波能源关联方。
● 公司拟按20%股权比例向华泰石油提供担保总额、担保余额均不超过25,3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泰石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0元。
● 公司拟按40%股权比例向甬羿光伏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甬羿光伏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87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泰石油因项目建设需要,拟贷款融资不超过126,900万元,公司拟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380万元、担保余额不超过25,3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以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签署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该担保为关联担保;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甬羿光伏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0.4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0.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现因其项目投资建设需求,拟新增长期项目贷款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因此公司本次拟为其合计向金融机构融资的20,000万元按40%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长期融资项目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担保签署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该担保为关联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邹希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泰石油基本情况
■
(二)甬羿光伏基本情况
■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华泰石油建设项目开发周期时间较长、资金投入较大,因原股东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开发停滞,项目未建成投运。公司与华泰石油现股东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北京京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收购华泰石油后,积极推动其项目开发,本次担保系因其项目建设开发需要,拟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项目建设融资进行担保,其余股东均同比例进行担保,有利于其未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甬羿光伏因其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需求,拟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进行担保,其余股东均同比例进行担保,有利于其未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顺利推进其项目建设,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且本次两个担保事项均为各股东同比例担保,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交易对公司两家参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其发展,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关联方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和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系两家公司项目建设和整体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公司均按股比进行担保,虽涉及关联交易,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951.33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079.33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45%、44.03%和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5日
至2022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在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诸南虎、邹希、张俊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7月13日-14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沈琦、陈文嫣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