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88209 股票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丽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805.9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805.9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本次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03.30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50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02.66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302.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805.9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505号)。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805.9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注册会计师鉴证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505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505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